中国日报记者:有的委员表示,政府部门对委员提案的回复态度很好,但是很多提案并没有结果,政协怎样推动提案的真正落实?请问赖明委员,提案办理是政协加强民主协商的重要环节,请问赖明委员这方面的感受和认识?
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两个问题我一并回答。第一个问题,政府部门对我们很多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态度很好,但是效果不理想。这个问题要两方面看,首先态度很好是必然的,大家都注意到我们国家的协商民主在逐步地推进,在深度上、广度上都在快速推进。态度好,这是政府部门对政协委员最起码的尊重,如果做不到,态度还不好就很麻烦了。提案办不好或者效果不理想,这要客观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时候,的的确确是委员的提案太宏观,理论上讲的很清楚、讲的很对头。作为提案的办理单位或者部门,我认为你说的是对的,所以我的态度非常好,但是你的东西太空,我的确做不了,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有的提案本身就比较“雷人”或者比较夸张或者不靠谱,但是不能说不对,他有他思考问题的方法。举几个例子,有委员提出这样的提案,“现在很多干部或者干部升级的时候出了问题,因为想升级的人很多,怎么办呢?他提出建议是否可以增设新区,解决地方的局处级干部任职难的问题。”这样的提案能做吗?如果我作为中组部的同志,我可能给你一些回答,可能比较委婉、比较客观的讲。但实际上没有办法操作。
前一段大家很关心房价,有委员提出房价哪怕涨到一千万一平方米也是合理的。这太离谱了,可能经济学上讲有一定道理,但是政府部门怎么办呢?他不能批评你。只能态度很好的说感谢您对房地产市场的关心。态度肯定要好。
的的确确有一些比较雷人的提案,比如有的委员提出某某城市的名字太土了,是否要更名。我们国家有很多城市确实名字比较土,不能因为现代了,就改名字。
还有一种情况可能有些提案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比如大家关心的雾霾,雾霾的产生不是一朝一夕,雾霾的治理也不是一朝一夕,是长期的过程,是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的,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说他的态度很好,举措也落实,但是真正要实现雾霾彻底的治理还需要时间。
总体来讲,政府的有关部门,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委员们的提案办理以后,应该讲他们的态度总体是好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怎么样落实?措施基本上是得力的。的的确确有一些落不实的,是客观存在的,也不排除有的政府部门可能就有相互推诿、互相推卸责任的可能性。我们相信,只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规定精神,这个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关于第二个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人民政协有四种主要协商形式:提案办理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这四种协商形式都是在办理提案,绝大多数都是在办理提案。对口协商,就是可能很多委员对某一方面的问题提的很多。比如房价的问题、雾霾的问题,政协就会组织有关委员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我们就很多委员关心的问题对口进行协商,这也是一种提案办理形式。再比如专题协商,可能很多委员对某个问题如城镇化问题关心很多,全国政协就会组织相关委员、协调相关部门对相关提案进行专题协商。
界别协商,比如我是九三界别的,九三界别的委员基本上是科技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这个政党关心的诉求肯定和社会方方面面的诉求有差异。这时候我们可能就某些问题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诉求甚至提案和建议。这时候全国政协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或者中共中央,就会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的界别协商。刚才李东东委员讲了新闻出版界别协商的情况。
提案办理协商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协商形式,它可以单独的表现为对所有的提案进行办理的协商,也可以表现为包括对口协商、专题协商甚至包括双周协商座谈会,包括佳义介绍的建筑产业化的提案是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这个提案也是全国政协进行第二次界别协商的主体内容。总的来讲,这几种协商形式还要不断地完善,使我们的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制度化。
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问刘佳义委员,我们注意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管理国家到治理国家一字之差变化是什么?政协的协商民主建设因此有哪些新变化?
全国政协委员、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刘佳义:你提的这个问题很有水平。我努力回答,我尽量有质量的回答你。为什么这么说?政协的同志都感到,十八大以后都感到有一些苦恼。协商民主,十八大报告讲的很明确,是覆盖全社会的。但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大家总认为这是政协的事儿,这是比较普遍的认识。怎么让大家认识到中央的所说的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原意是全社会都搞协商民主,当然政协是重要渠道,但其他各个部门,三中全会说的很清楚,国家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政协各党派、基层组织、社会组织都要进行协商民主。怎么认识就上不去呢?我想可能还是认识的高度,我们怎么认识协商民主,把协商民主简单等同于政治协商,政协的一项职能,还是把它作为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大战略,如果说我们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高度看待协商民主就可以把协商民主作为全社会的一项民主形式加以推开。
你刚才问到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如果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认识,就看成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民主形式,也是中国特色的独特优势。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可能能解决人们的认识问题。至于说到管理与治理的差别,一字之差但区别很大。核心内容是什么?我们国家由管理到治理,更加突出强调了人民的主体地位。管理是垂直的,从上而下,由政府管群众。改革开放以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都是单位人,现在都是社会人。很多社会人在这个体制外。怎么样呢?就要更加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让群众自我管理,形成一种社会的自治。
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两句很重要的话,希望新闻界帮助宣传。三中全会讲到社会治理方式的时候提到一句话“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是解释我们治理和管理的区别。管理是强调政府的管理,我们更强调互动。第二句话“要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等权利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利有保障”。
中央的提法很明确,管理到治理的变化是很大的区别,群众自己管理自己和政府的管理相结合,这样更多地依靠人民、相信人民、为了人民,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治体制改革,在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但是没有上升到协商民主的角度。一个社区大家互相都不认识,我们以后更多要靠协商民主,有事大家一起商量,自己解决、自己商量,社区的重大事情群众一起商量。政府决策也是这样,商量比不商量好。这是一个基本道理,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
问到全国政协在这方面有什么新考虑。俞正声主席已经在工作报告中进行了部署,我概括为“四个一”,今年协商民主要做的主要事情,一是要组织实施好年度协商计划,目前已经经过中共中央批准,今年要组织实施,列了一些题目,我们的协商是按照这个计划进行的。二是制定好协商民主的指导文件,过去没有这个文件,今年制定这个协商民主文件,对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阐述和规范。三是建立一套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规范好协商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规范有序的、合理的、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四是要搭建好协商平台,要搭建好会议平台,要搭建委员间开展协商的平台,还要搭建网络平台,改进委员的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为委员履行职能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