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各个省份公布的深化改革文件(何籽/图)
原标题:【南方周末两会特别报道】深化改革:中央定调,地方唱戏
有16个省份在实现既定的改革目标之外,都提出了自己的特色口号,这些提法多与该省份长期以来的发展目标或者中央领导的指示要求相关。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表述,各地改革文件有明显差异。
2014年2月13日,湖南省委出台《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最新一个省级行政单位公布的地方改革方案。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后,全国31个省份先后颁布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地方改革文件。
据南方周末记者统计,截至2014年2月底,已经有23个省级行政单位公布改革方案全文,8个省份尚未公布。那么,在已经公布的地方改革方案中,不同地区的改革有何侧重,重点领域的改革如何推进?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又该如何了解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长达数万字的方案细节?
都将“经济体制改革”放在首位
河南是第一个颁布地方改革方案的省份。2013年11月15日,新华社对外发布三中全会《决定》,两天后,河南省委就发布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定”。
河南也是唯一一个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当月公布方案的省份。2013年12月,江苏、福建、广西等9个省份公布;2014年1月,则有北京、天津、广东等11省份发布改革方案;2014年2月,则有四川、湖南、山西三省公布方案。
各地方公布的改革方案名称并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名称主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东、江苏、辽宁、黑龙江等14省属于上述情形。
另一种名称包含“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山东、河南、河北等13个地区属于此类情况。在这13个省份中,北京、福建、四川、湖北、安徽五省份又加上了“全面深化改革”字样;海南、陕西、吉林、浙江、山西五省,在“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外,加上了自身的特色,比如“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山西“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等等。
第三种名称不包含上述两种表述,最有代表性的是宁夏,其名称是《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从方案公布的改革条数分析,各省份主要围绕中央改革版本的60条上下浮动。黑龙江发布的改革条目最多,达到70条;云南、福建、西藏等8个省份紧随其后,都在60条以上;河北、四川、北京、天津等8省份在50-59条之间;江西、湖北、海南、广西和江苏五省份,则公布了40多条改革方案;宁夏公布的条数最少,为33条。
至于如何区分各项改革事项的轻重缓急,中央精神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南方周末记者查阅各地方改革版本,发现不同省份的表述虽有细微出入,但基本精神完全与中央一致,都将“经济体制改革”放在首位。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表述,各地方改革文件则有明显差异。广东、黑龙江、湖北、河南四省表述与中央一字不差,都是“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江苏、贵州两省则将上述表述更换了语序,内容则完全一样。
福建、浙江、广西等9个省份的表述里,都包含“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字样。至于如何推进上述改革,9个地方采用了“全面深化、加快推进、统筹推进或协同推进”等不同方法。
还有三省的表述各有特点,山东是“深化政治方面的改革”,云南则是“落实中央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系列部署”;四川的说法最有内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核心是处理好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海南、江西、安徽、湖南四省文件中,完全找不到与政治改革含义相近的任何提法。
需要说明的是,即便上述地方改革方案中存在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同说法,但均无更为具体且可以量化的相关改革方案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