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作为致力于促进使用清洁能源的发展中大国,双方认为拓展民用核能项目是本国能源安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鉴此,双方将根据各自国际承诺,开展民用核能领域的双边合作,包括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印度原子能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层磋商。
十一、鉴于中印之间深厚的文明联系,双方同意启动“中国-印度文化交流计划”,进一步推动两国文化及人员交往。主要内容包括:
(一)两国领导人决定,2015年在中国举办“印度旅游年”,2016年在印度举办“中国旅游年”。期间,双方将开展一系列推广活动,促进双向游客往来,加强民间纽带。中方同意协助印方在华宣传与公元7世纪中国僧人玄奘相关的印度旅游产品和线路。
(二)鉴于青年交流对增进相互了解的重要意义,两国领导人决定继续开展青年互访,2015年至2019年每年各派200名青年互访。
(三)双方签署了相关谅解备忘录,为两国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机构交流搭建了框架。印度将于2014至2015年在中国举办印度佛教艺术展和当代印度艺术展。中国也将在印度举办类似展览。中国将作为伙伴国出席2016年德里国际书展。
(四)双方同意成立文化部部级磋商机制,以加强文化领域的合作。
(五)两国将加速推进中印经典及当代作品互译工程。
(六)双方将在电影、广播和电视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两国签署了视听合拍协议,为联合拍摄视听作品提供便利。中国将作为主宾国出席2014年印度国际电影节。
(七)双方将互相支持中国的印地语教学和印度的汉语教学。
十二、双方签署了广东省与古吉拉特邦缔结友好省邦协议,以及上海与孟买、广州与艾哈迈达巴德缔结友好城市协议。
十三、印方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在每年接待印度香客朝圣方面给予的支持和配合。为进一步促进两国宗教交往、为印方朝圣香客提供便利,应印方要求,中方决定增开经乃堆拉山口的朝圣路线。印方对此表示欢迎及感谢。
十四、印方感谢中国向印度提供汛期水文资料和在应急事件处置方面提供协助。双方将通过专家级机制,继续开展跨境河流水文报汛、应急事件处置的合作,并就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十五、双方重申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和平友好协商积极解决所有悬而未决的分歧,不让有关分歧影响双边关系的总体发展。双方确认致力于在相互同等安全以及相互照顾彼此关切和愿望的原则基础上,巩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十六、访问期间,双方就中印边界问题交换了意见,重申致力于从两国关系总体利益出发,寻求一个公平合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忆及2005年4月签署的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协定,重申将致力于早日解决边界问题,坚信这符合两国的基本利益,将作为一项战略目标推进。双方一致认为为政治解决边界问题而建立的特别代表机制,以及为处理边境事务而建立的中印边境事务磋商和协调工作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十七、双方认为,中印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是双边关系发展和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前,双方将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十八、双方认识到加强中印两军关系有利于增进互信,同意保持两国防务部门和两军领导人定期互访,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同意于双方方便的时候举行第四次陆军联合训练,适时开展海、空军联合演练,加强维和、反恐、护航、海上安全、人道主义救援减灾、人员培训、智库交流等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