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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裔学生升学受反向歧视 平权法案再掀存废波澜

据美国媒体报道,近日,美国5万华人联署要求联邦最高法院重新考虑“平权法案”的设置,这项法案近年来为华裔学生升学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困扰,并再次成为在美华人、华裔的热议焦点。最高法院对此案的终裁确立了“平权法案”的应用原则:在招生中避免使用僵化的配额制,以免被抓住把柄。

  “反向歧视”悖初衷

  1978年的“阿兰·贝克诉加州大学案”打响了反“平权法案”的第一枪,表达了“平权法案”实施之后许多白人的不满。在控诉的时候,贝克用到了“反向歧视”的概念:以“尊重”名义出现的貌似平等,实质上是变向的种族歧视。

  最高法院对此案的终裁确立了“平权法案”的应用原则:在招生中避免使用僵化的配额制,以免被抓住把柄。

  有不少华裔认为,根据种族将人们分割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从而加以区别对待的行为,就是种族歧视。尤其升学录取时,“平权法案”的应用已违悖“为保障少数族裔的就业升学公平而设立”的初衷,走向种族“反向歧视”的方向。

  反对之声不孤立

  其实早在1995年,作为美国公立大学的标杆,加州大学就率先在公立大学的招生与招聘中取消了将种族和性别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成为美国第一所反“平权法案”的公立大学。

  但是由于“平权法案”的支持阵营依然强大,提案并未转化为学校实际的招生政策。

  然而近年来,随着少数族裔移民数量的增多,反对声音也逐渐增大,加州大学反“平权法案”的举措不再仅仅作为一个孤立的个案而存在。

  在各方努力之下,加州、纽约和新泽西州等地已小有成功,开始放弃种族平权的做法。几个重要大学也先后取消或是修改了若干“歧视”少数族裔学生的项目,其中包括麻省理工、普林斯顿、依阿华、北卡等等。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表示,将会重新考虑在公立大学招生时是否有必要采取“平权法案”。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就大学录取的族裔问题进行评论时曾说:“结束种族歧视的办法就是结束种族歧视。”——大学录取,应重素质而非肤色。

  •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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