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镰墨:涉妨碍司法公正 特朗普离被弹劾还有多远

        文 | 顾镰墨

  联邦调查局前主管科米上周四在国会作证,掀起了通俄案的新高潮。科米证词中多次暗示特朗普“越界”,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甚至指控特朗普散布谎言。有几个细节最值得注意。

  首先,1月27日特朗普单独与科米吃饭时,要求科米对自己“忠诚”。但科米始终不松口,说只能对他“诚实”。4月11日特朗普在电话中再次向科米提及“忠诚”一事,科米再次含糊以对。对领袖“忠诚”,与FBI在传统上作为独立调查机构的角色是不相容的,有理由怀疑特朗普此举目的是拉拢科米,影响调查。

  其次,2月14日,特朗普在白宫与科米会面,他故意支开所有其他人,制造单对单的情景,希望(hope)科米放过弗林。虽然特朗普支持者强辩“希望”不等于“命令”,但俗语说“画公仔不用画出肠”。结合环境与语境,科米理解为特朗普施加压力,非常担忧影响联邦调查局“独立调查机构的角色”。

  第三,3月30日,特朗普在电话中要求尽快消除通俄案“疑云”,4月11日再次致电科米,同样如此要求澄清“疑云”。作为总统,本就不应该催促案件,更不应该要求在调查未完成前,就反覆要求作出有利自己的结论。

  以上这三点,已有很大机会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何况解僱科米时,特朗普虽一开始说是根据副司法部长建议,但后来又说是自己决定。这种前后矛盾的表述证明,炒科米的真正原因是不想“不听话”的科米主持通俄案的调查。科米是律师出身,“泄密”得很精巧,是通过同事向媒体读出备忘录的一段而把内容透露出去,基本规避了指控。

  特别检察官步步紧迫

  即便特朗普自己没有亲自与俄罗斯合谋,但如果他的团队核心这样做了,他也未必能撇清关系。特别是其女婿库什纳已经被查,而他一直维护的弗林,更已经用宪法第五条不能自证其罪为由拒绝到国会听证。退一步说,现在即便通俄案没法“烧到”特朗普,但妨碍司法公正仍可导致弹劾。这两条罪名是独立的,是否通俄并非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的关键。

  特别检察官穆勒对特朗普步步紧迫。在特朗普生日那天,媒体传出根据“熟悉内情人士”的消息,穆勒已经正式立案调查特朗普“妨碍司法公正”。特朗普一面斥责媒体“假新闻”,一面怒斥媒体“猎巫”,却变相承认自己确实被查。特朗普怒斥情报机关与媒体泄密,但由于他此前得罪情报机关与媒体,泄密如滔滔江水。6月5日,首名“涉通俄案调查的泄密者”,一个25岁的女合同工(Reality Winner)终于被捕。但这么低级的合同工也能泄密,可见这类泄密根本难以阻挡。

  现在看来,忠于特朗普的塞申斯回避案件是个失着。塞申斯迴避后,副司法部长罗森斯坦主管通俄案。罗森斯坦虽然是共和党人,但并非特朗普的支持者,更倾向建制派。他虽根据特朗普指示炒了科米,但又做主请了前FBI主管、科米的好朋友穆勒担任特别检控官。

  特朗普对塞申斯非常不满意,逼得塞申斯不得不以辞职“明志”,但已经回避了就难以重新接管。特朗普对穆勒非常不满意,想炒了穆勒或者解散调查委员会。可是,他虽然有权炒很多人,唯独无权炒穆勒:只有任命穆勒的罗森斯坦才有权炒。于是要炒穆勒就必须先炒罗森斯坦。特朗普在推特上攻击罗森斯坦是“非常坏的人”,但要炒罗森斯坦就要面临更大的压力。

  党争已有暴力失控威胁

  虽然以金里奇等人为首的右派坚持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很大,但此权力不是绝对的,如何行使权力也有对错之分,更要承受政治风险。特朗普现在已经按“妨碍司法公正”被调查,若真解雇罗森斯坦,找新的副司法部长炒穆勒和解散调查组,这比水门事件中“星期六之夜大屠杀”还恶劣(当时是特别检察官被炒,司法部长与副部长辞职)。有水门事件为先例,特朗普如果这样做,距离被弹劾也就不远了。

  在一片对特朗普不利的形势中,6月14日美国发生枪击案,枪手霍奇森(James Hodgkinson)在维珍尼亚的一个棒球场,枪击了共和党众议院党鞭斯卡拉斯(Steve Scalise)等12名共和党众议员,枪手在与警察驳火中死亡。枪手是桑德斯的支持者,参加过其竞选团。他在案发前还先问清了对象是民主党人还是共和党人,身上还有枪击的名单。很明显,这是一单针对共和党人的枪杀案。桑德斯在初选时,其支持者就经常在特朗普集会搞事,桑德斯从不谴责那些搞事者。这个事件一出,桑德斯立即成为众矢之的,桑德斯也不得不谴责枪手。

  这对美国来说是个悲剧,虽然民主党向“控枪”方向发挥,虽然这看来只是枪手个人计划没有背后黑幕,但难以掩饰美国的党争已经有向政治暴力失控发展的威胁。但对特朗普来说,却是难得的转移视线的机会,以此攻击民主党“宣扬仇恨”,总算可以暂时抵挡民主党在“通俄案”上进逼的压力。

  旅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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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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