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虎"应善用联合国反腐公约 不让贪官有逃亡天堂

  中国未与美国及大部分欧洲国家签署引渡条约,且相关法律程序也很繁琐,是引渡率偏低的主要原因。美国及欧洲国家也多不愿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回中国,因为他们认为在中国法律体制之下,嫌疑人的人权会遭到侵犯,甚至被判处死刑。而中国政府则认为有权根据本国法律起诉本国公民,故对欧美国家的不合作态度颇感不快。

  然而中国政府最为烦恼的,并非是难以引渡经济逃犯回国,而是美国张开怀抱接纳这些逃犯。 《华尔街日报》最近刊登文章指出,本财年中国投资者占美国投资移民签证的大约85%。去年,这一比例逾80%。美国投资移民计划又称EB-5计划,于1990年推出,旨在吸引外国投资者,借助其资金增加国内投资和创造就业,刺激美国经济发展。

  该计划起初是为了令新移民更加多元化。根据该计划规则,任何国家的签证占全部签证的份额都不会高于7%。然而,倘若需求不足,也可以有例外:他国未用完的签证配额,可以转给另一个需求更大的国家。

  根据EB-5计划,申请者须投资100万美元,而在法定的“目标雇佣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可减为50万美元。等候期为两年,期间申请者须承诺在两年内创建或保有至少10个就业岗位,之后申请者(及其家人)通常便有资格获得绿卡,得以永久居留。

  该投资签证计划规定,用来进行投资的资金必须从合法途径获得,不得由直接或间接通过诸如犯罪行为之类非法途径获得。此外,投资资本也不能是借来的。不过,有关当局如何根据这两个标准做出明确判断,则有待商榷。

  去年12月,美国国土安全部指出,移民局没有必要的法律权力或资金,无法适当监管该项目,防范欺诈的能力也有限。的确,中国许多犯罪活动未被发现,个人之间的约定也欠缺透明,可以私定秘密协议,在彼此间转移资产,或出售将在美国成立的新企业股份。

  显然,中国官员与美国司法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合作,以助起诉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的经济逃犯。据报,中国公安部正在寻求与国土安全部等美国司法部门举行高级别会议,旨在讨论引渡流程、如何逮捕经济逃犯,并收回被盗资产。

  中国政府应该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进一步寻求与欧美国家合作。全球已有140个国家及地区签署了该公约,合作打击腐败。

  合法投资者以实干赚取资本,并投资于美国,协助刺激当地经济、创造就业,这无可厚非,无论他们是韩国人​​​​、印度人、墨西哥人、中国人还是任何国家的人士都一样。问题在于有些国家缺乏透明度,处理这些国家的移民申请时,要向该国官员核实申请人的财富来源时并不容易。

  下一轮美国投资者签证申请将于10月1日启动,希望相关国家能展开更为广泛的合作,以便美国签证能够真正签发予应得的人。

责任编辑: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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