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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日中探讨用“修辞学”方法解决钓鱼岛问题

在谈及钓鱼岛问题时熊波表示,日本政府主张钓鱼岛“不存在主权问题”,应该能有别的表述代替这一说法,要求以照顾中国面子的方式加以外交解决,如果这种报道属实,那就说明日中正在探讨讨用“修辞学”方法解决钓鱼岛问题。

  而日方的看法是怎么样呢?这一点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当时日方的报道,1978年10月,对于邓小平当时的会见,《读卖新闻》的报道指出: “……邓副总理在回答尖阁诸岛的问题时,明确了两国政府在不涉及这一问题,暂时搁置这一点上达成一致,并强调交给后代解决。”

  当时的《读卖新闻》对“搁置”共识,以一种属实的口吻加以报道,起码是没有提出任何疑义,但是《读卖新闻》在2013年1月26日发表的题为“首脑会谈中国有必要自制”的社论中,却说“搁置”论是“中国长年的主张”,并主张“领土问题不存在”。

  而《每日新闻》在2013年1月26日的社论中指出:“搁置是1972年日中关系正常化和1978年日中友好条约交涉时周恩来和邓小平的手法,日本政府虽然没有明确有关搁置的共识,但是当时参与交涉的前外务省官员证明,日中间是有默契的。”

  但是无论《读卖新闻》还是《每日新闻》,都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政府于1992 年2 月25 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简称《领海法》),规定钓鱼岛列屿周围海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管辖水域。

  该《领海法》第二条云: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和内水的一带海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见《人民日报》1992年2月26日)

  因此《读卖新闻》和《每日新闻》都认为:就是有过“搁置共识”,那么也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的制定被中方单方面破弃了,《每日新闻》认为可以讨论“再搁置”的问题。

  由此可见,“搁置”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已经变质,再回到“搁置共识”也已经相当困难。因此钓鱼岛问题的修辞学上的话语系统有必要绕过“搁置共识”,升级换代。比如说可以仿照中华两岸的“九二共识”,建立新的话语系统,如“一个钓鱼岛,各自表述,维持现状”等。如果不找到双方能够认同的新的话语系统和新的修辞,中日很可能擦枪走火,走向战争,这是可悲可笑而又无可奈何的。

  • 责任编辑: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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