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杰克逊法官就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诉奥巴马总统案批准美国政府撤案动议的初审判决,至此,三一对奥巴马的所有指控内容都已被驳回。三一随后表示将“坚决诉讼到底”。
在美外国投资者的喜讯
此前,专家认为这桩官司获胜几率渺茫,因为美国总统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拥有广泛权力。夏廷康表示,公司为上诉法院在每个方面支持他们感到高兴。“我们将继续寻求罗尔斯公司的法定权利得到公平和公正对待。”
律师表示,这家联邦法院的裁决史无前例,并且会给希望在美国投资的外国公司更多的权利。“这是一个变革性的决定。”美国司法部前国家安全律师维尔拉(Donald Vieira)说,“在此之前,委员会无需告诉你为什么推荐总统禁止交易,但这一裁决的意向不同。”
曾在政府贸易相关诉讼领域从业多年的Mayer Brown合伙人基勒(Timothy Keeler)评论称:“我认为这是个相当大的事情。这是史上首次CFIUS面临严重的诉讼,也是美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败诉。”
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此前曾表示,将来类似案件再起诉时就可借鉴三一案例,所有在美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都可搭便车。
当前,中国联想集团收购美国IBM公司的低端服务器业务也在接受CFIUS审查,最终结果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