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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美告赢奥巴马 系美国政府史上首次败诉

这是一个变革性的决定。我认为这是个相当大的事情。这是史上首次CFIUS面临严重的诉讼,也是美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败诉。将来类似案件再起诉时就可借鉴三一案例,所有在美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都可搭便车。

  曾被指危及国家安全 一审败诉

  罗尔斯公司是中国三一重工集团在美国的子公司。奥巴马2012年签发禁令,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三一重工在美国兴建数个风电场。罗尔斯公司原定在俄勒冈州兴建大约4个风能发电电场。命令称“有可信的证据令白宫相信”三一集团及罗尔斯公司会采取“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或者不利的行动”。

  先前CFIUS以可能危及国家安全为由下令罗尔斯公司停止兴建工程,一般来说,很少需要美国总统出面下令禁止外资购买美国企业或者机票乃至外资投资特定项目。这也是自1990年以来,美国总统首次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一项正常的商业交易。

  虽然在禁令中,白宫并未详细说明会如何危及美国国家安全,但是美国媒体报道说,罗尔斯公司兴建风能电场的地点在当地美国海军武器训练设施的限制空域范围之内,这个俄勒冈州的海军武器训练基地是训练和测试美国海军电子作战飞机的主要场所。

  罗尔斯公司在2012年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称他们没有给予机会验证那个工作小组做出结论所依据的有关证据。10月1日,罗尔斯公司又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追加为被告,并向法院递交要求法院加快审理此案的动议。

  由于美国法院从未有过受理外国企业起诉CFIUS和总统的先例,关于该案件能否获法院受理存在很大争议。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Tim Tingkang Xia)此前介绍说,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地方法官要求美国政府在2013年3月14日递交新的动议,3月18日,三一方面回复新动议,4月4日,美国政府对此回应。法官将在5月或6月召开下一次听证会并择机宣判。地方法院程序走完,有异议会再向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上诉。

  • 责任编辑:常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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