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民调显示,58%日本民众反对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
大公网7月2日讯 据法媒报道,7月1日,日本内阁通过决议,改变日本不允许实行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允许日本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集体自卫权,成为日本安保政策的历史性转折。而日本民众是否支持这种历史性的政策转换?纵观日本的民意调查,不仅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果,而这个相反的结果,让人们对日本媒体的报道中立性原则产生很大的疑问。
所谓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他国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
根据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主权国家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这一条款成为美国和前苏联分别组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华沙条约组织的法律基础。
一般国家拥有集体自卫权,但因日本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家之一,依据“放弃战争,不设军队”的和平宪法第九条,日本政府在1981年的答辩书中说:我国在国际法上拥有集体自卫权,这作为主权国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宪法九条所允许的我国的自卫,必须限制在我国防卫的最小限度以内,而集体自卫权的行使,超出了这个范围,我们认为这在宪法上是不被允许的。”
根据日本政府对宪法第九条的一贯解释,日本能够行使的仅限于本国直接遭攻击后作为反击的“个别自卫权”,且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1、日本遭到紧急不当的武力侵犯;2、没有其他合适手段可以排除侵犯;3、武力行使控制在“必要最小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