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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船只被扣引不满 东京威胁北京“后果很严重”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威胁中国将减少双边经济联系。上海海事法院就上个世纪前半叶未执行的合同案做出决定,依法对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货轮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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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上海海事法院扣押的日本“BAOSTEEL EMOTION”号货船(资料图)

  大公网4月21日讯 据俄罗斯之声和中国外交部网站报道,由于日本知名运输公司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所有的“Baosteel Emotion”号大型货轮20日被中方扣押,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威胁中国将减少双边经济联系。上海海事法院就上个世纪前半叶未执行的合同案做出决定,依法对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货轮予以扣押。中国官方称,本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

  菅义伟称,这一事件动摇了日本和中国关系正常化的根基,必然导致中国所有日资企业缩小业务。

  早在1970年,原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陈顺通的儿子就在日本东京对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提起诉讼。他证实1936年商船三井株式会租用了他父亲的两艘货轮,始终未支付租金,要求日方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东经法院以合约有效期已过为由驳回诉讼。上个世纪80年代,陈顺通的孙子在上海提出诉讼。

    2010年,在进行一系列审理后,上海海事法院要求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支付赔偿金29亿日元(2840多万美元)。中方称,日本株式会社没有缴纳租金,下令扣押目前按合约在中国运营的 226434吨“Baosteel Emotion”号货轮。 上海海事法院裁定,如果日本公司不执行判决,将拍卖这艘货轮支付赔偿金。

    此外,4月2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此时做出正式表态。以下是问答全文。

    问:据报道,中国有关法院对日本商船三井公司涉华诉讼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日本政府称中方有关举措可能影响日中关系。中方是否同意日方说法?中方此举是否违背《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放弃战争赔偿的精神?

  答:你提到的这起案件是一起普通商事合同纠纷案,中国有关法院已经发布权威信息。中国法院就这起案件已经于2010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此后双方当事人也进行了多次和解协商,遗憾的是未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请求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本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中国政府坚持和维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的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将继续依法保护外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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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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