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本文发表于2003年12月10日,大公网出于新闻传播价值考量特此重新发布。
2014年初,从事民间对日索赔20余年、被称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第一人”的童增向媒体公开自己珍藏多年的万封信件,“用铁证揭露安倍的丑陋”。据悉,这些信件来自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信中控诉战争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要求侵略者道歉。中新网记者张龙云摄
2003年11月25日,一桩官司静悄悄地在上海海事法院开始了它的第5次庭审。这场中国第一代船王祖孙三代的世纪诉讼,是对日民间索赔时间最长、金额最大的官司。这场教科书式的复杂官司也创造了中国民事诉讼中律师团规模最大的纪录。
“人说‘久病成良医’,我是久讼成法律通。我从小就在中威的案子里长大,我一出生,(我们家族)就在追索这两条船,直到今天还没有看到结果。”创办中威轮船公司的中国第一代船王陈顺通的第三代传人、50岁的陈春在上海海事法院中威对日方索赔一案第5次庭审结束后对《青年参考》记者说。
陈春向《青年参考》记者独家介绍了这场历经其祖孙三代的世纪诉讼后表示,这次他有信心看到这个索赔金额高达3亿美元的官司会有个较圆满合理的裁断。
船王第一代:北伐立下汗马功劳
1895年出生于浙江宁波的陈顺通,14岁闯荡上海滩,由见习水手成长为一名技艺娴熟的船长。因拯救被军阀追捕的国民党元老张静江,陈被张举荐为国民航运公司经理,为北伐军暗中运送军火立下汗马功劳。
北伐胜利后,陈顺通在上海均泰钱庄优惠信贷支持下买入“太平”号货轮。1930年9月1日,陈顺通的中威轮船公司成立。此为中国第一家独资海运公司。4年内,陈又先后从英、澳购进“新太平”、“顺丰”、“源长”三轮,其中的“顺丰”号时为中国最大的货轮。中威公司船只总吨位2万吨,陈为中国第一船王。后来的香港船王、香港特首董建华的父亲董浩云当时曾是其助手。
1936年10月14日,应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要求,陈顺通代表中威与“大同”在上海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将6725吨的“顺丰”与5025吨的“新太平”租给“大同”使用。合同规定,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为12个月。合同11月1日生效。为预防风险,“中威”分别将两轮向日本“兴亚”、“三菱”两家海上保险株式会社投了船体保险。
1937年“8·13”事变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为响应国民政府堵塞航道防御日本大举进攻的要求,陈顺通将“中威”剩余的两艘货轮“太平”号和“源长”号分别自沉于江阴口与宁波湾航道。
而日本“大同”租船期满,“顺丰”与“新太平”两轮却下落不明,“中威”海运业务全面停止。1939年春,陈顺通赴日找到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对方告以两轮均被日本军方“依法捕获”,而且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也濒临倒闭。
陈顺通东京之行一无所获,而他在上海为维修船只的中威机器厂亦被日本占据。一代船王回到上海大病一场。
1940年4月9日,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正式发函给陈顺通,介绍两轮无法返还的缘由:两轮被日本政府于1938年8月22日“依法捕获”,所有权被宣布归日本国递信省(交通部),又通过定期租船合同将两轮转租给“大同”,现由“大同”使用两轮并向日本交通部支付船租。
但陈顺通不知道,事实上在这封信之前的1938年12月21日,“新太平”号就已在“大同”的营运中在北海道触礁沉没。他更不知道,若干年后的调查表明,“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亦早将此船的保险金领取。
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陈顺通凭此信请求国民政府赴日代表团索取被“捕获”的两轮,并向驻日美军司令麦克阿瑟发信求援。这时他才得知战争中两轮均已沉没(“顺丰”号1944年12月25日在南海触雷沉没)。伤心的陈顺通一病不起,1949年11月14日病逝。但日本1947年5月3日颁布的新宪法中有国家承担战争赔偿的规定,给临终前的陈顺通索赔希望,他立下遗嘱,要求儿子陈恰群全权处理两轮的索赔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