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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定抗战纪念日 国家公祭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并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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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开幕,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新社

  大公网2月26日讯(记者马浩亮)中国将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审议相关草案,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并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草案指出,此举旨在牢记歷史,不忘过去,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这两个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表明捍卫领土完整坚定立场

  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使我们牢记歷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是十分必要的。

  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揭露日本侵略战争罪行

  关于纪念日日期的确定,草案延续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国务院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製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歷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草案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设公祭日符合国际惯例

  为不幸遇难的本国同胞设立类似“国家公祭日”的纪念日,在世界各国均有例子。南京大屠杀之于中国等同于奥斯威辛集中营之于欧洲,因1945年1月27日苏联红军解放集中营,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均将1月27日定为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2005年联合国更将当日定为“国际大屠杀纪念日”,可见订立“国家公祭日”在国际范围内是通行做法。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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