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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汉射杀黑人 脱一级谋杀罪

白人中年男子嫌一群黑人青少年播放的音乐吵,在对方拒关音乐后向他们连开10枪,结果击毙1名手无寸铁的17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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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邓恩(左)在听到判决后,眼露诧异,望向父母/路透社

  大公网讯 据法新社华盛顿及美联社杰克逊维尔16日消息:美国佛罗里达1名白人中年男子嫌一群黑人青少年播放的音乐嘈吵,在对方拒绝关掉音乐后向他们连开10枪,结果击毙1名手无寸铁的17岁少年。陪审团15日无法就最严重的一级谋杀罪达成裁决。

  案中由12名种族不一人士组成的陪审团,经过4天合共30多小时的激辩,裁决邓恩企图二级谋杀以及对载有乘客的车辆开枪罪名成立,但一级谋杀罪名则不成立,尽管如此,邓恩仍须面临至少60年的刑期。案件将于3月宣判。

  案发于2012年11月,47岁被告、软件工程师邓恩在佛州杰克逊维尔1个油站停车场,和未婚妻把车停好。旁边1辆多用途汽车内有4名黑人青少年,传出刺耳的音乐声。邓恩觉得这些青少年把车内的饶舌音乐开得太嘈吵,因而要求他们关掉。但这些青少年拒绝,并咒骂他。

  邓恩供称,随?骂战升级,他看到多功能旅行车车内有一支枪对准他,他为了自卫于是率先开枪,向多功能旅行车连开10枪。其中17岁黑人少年戴维斯中3枪死亡。警方事后没有在多功能旅行车车内发现任何手枪,事后另外3名青少年声称他们没有枪,亦从来没有威胁邓恩。

  控方指邓恩开枪因为觉得不受戴维斯尊重。戴维斯的朋友起初应邓恩的要求把音量收细,但戴维斯要朋友把音量重新开大。

  本案令人想起美国佛州桑福德市社区义务治安员齐默曼去年被裁定谋杀17岁黑人少年马丁罪名不成立一案。齐默曼声称自己在2012年2月案发时,认为马丁形迹可疑,并根据佛州受争议的“拒不退让”法律,出于自卫而开枪。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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