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9月16日讯 据中央社报道:赴台攻读硕士的大陆男子周泓旭被控意图危害安全,去年在台政大毕业后,被指今年初来台为“大陆地区党务机关”发展组织未遂,曾自白犯行后又否认犯罪,台北地院15日依违反“国安法”发展组织未遂罪,遭判刑1年2月,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公布新闻稿指出,周泓旭曾赴台就读台湾政治大学研究所,去年9月毕业后返回大陆,今年2月以某公司董事身份申请获准来台从事商务活动。
新闻稿称,他于2014年在上海市参加两岸交流活动,因而结识担任“大陆地区党务机构”的李姓秘书,之后陆续接受李姓秘书的餐叙招待,其间李姓秘书屡次表示可提供金钱报酬,要利用周男在台就学及经商机会,物色、引介台湾政府单位人员及其他具社会影响力人士,到境外第三地与大陆官员认识。
新闻稿指,周男答应李姓秘书的要求,返台后于2016年间透过友人结识一名有机会接触“外交”公务文件的“A男”,并多次游说A男为大陆工作,A男如果同意,将给予每季1万美元报酬,并建议A男以自由行方式至日本及新加坡等地旅游,将安排大陆官员与他会面,但始终未获A男同意而未遂。
曾自白认罪后翻供
台北地院指出,周泓旭虽于调查局询问时及检察官讯问时自白全部犯行,但于法院审理时否认犯行并辩称:“我觉得调查局人员是利诱我对于自由渴求的心理叫我认罪”。不过,法院调查认定周泓旭于侦讯过程并未受到任何不正的利诱,全程均有律师陪同,周男自白内容是接受律师意见后所为,并非在违反自由意志下所为的陈述。
周男在法院期间表示,“我对A男说这些话都是吹嘘的,是被A男设局陷害”,但法院详阅周男与A男的谈话录音译文显示工作内容、给付报酬方式及数额等细节都一一清楚交代,并非胡诌吹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