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四成民众反对“太阳花”甩罪 忧破坏法的安定性

图:“太阳花”占领“立法院”时以椅子堵塞议场门口\资料图片

  大公网4月2日讯 据中通社报道:2014年台湾“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一案,台北地方法院上月31日审结,首度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将被起诉的22人判决无罪。根据旺旺中时民调公司所做的民调,高达40%民众不认同无罪判决,仅29%表示认同。有律师批评指,判决中援引的“公民不服从”原则并没有法律依据,贸然引用,恐将破坏法的安定性。

  据《中国时报》1日报道,这项在判决结果出炉后进行的调查显示,20至29岁认同判无罪者,比例近4成,30至39岁认同和不认同的差距,在误差范围内;而代表社会中间力量的40至49岁,以近6成比例否定无罪判决,50至59岁者不认同的比例也达到43.6%。

  60岁以上者,有47%的人未表态,显得相对事不关己。由于60岁以上占此次调查年龄层的比例最高,他们近半数不表态,是此次不认同比例未能过半的主因。

  民众不认同判决高于认同

  以学历来看,不论是什么学历,不认同判决无罪的比例都高于认同者,尤其是专科学历者,不认同比例达57.6%。

  以地区来看,台湾6大地理区块都是不认同的比例较认同比例为高,尤其是桃园、新竹、苗栗,及台中、宜兰、花莲、台东等地区,不认同比例明显较高。

  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律师许文彬投书《中国时报》认为,“公民不服从”原则并没有法律依据,也非《刑法》规定之阻却违法事由,贸然引用,恐将破坏法的安定性,也违反人民法律感情。

  许文彬强调,如果法官认为被告行为可以被原谅,值得被原谅,就应依法判处免刑,而非判决无罪,以“公民不服从”作无罪理由,社会上一般民众恐难接受。

  《联合报》1日的社论质疑,若说太阳花的陈抗有正当性及社会贡献,则退休警消抗议年金改革,难道不具正当性及社会贡献?太阳花陈抗,被法院肯定为“公民不服从”,退休警察陈抗,却被官员在网上臭骂。文章认为,民进党将“太阳花学运”抬捧成一场民主圣战,如今却用刀片拒马来抵制其他陈抗。

  《中国时报》的一篇评论文章指出,“太阳花学运”判决的同一天,台北地方法院对去年政大学生抗议纳保争议,在教育部官员头上捏碎鸡蛋一案,却依侮辱公务员判拘役20天;若依太阳花无罪理由,政大学生如上诉主张“公民不服从”,高院是否也应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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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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