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遍全球臭名昭著 台严惩电信诈骗最重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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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警方出动三百名警力,乘坐两架南方航空公司的民航包机将一百二十九名电信诈骗嫌疑人(其中大陆五十一名、台湾七十八名)从亚美尼亚带回广州”/中新社

  大公网9月9日讯 台湾诈骗犯臭名昭著,“骗”及全球。为了遏止电信诈骗,台湾“行政院”8日通过修法,将电信欺诈犯罪纳入组织犯罪,并提高刑责:未来电信诈骗主犯可处3年到10年徒刑,并科1亿元以下(新台币,下同)罚金。

  综合中通社及台媒报道:根据岛内现行条文定义,犯罪组织指具有集团性、常习性及胁迫性或暴力性之组织。修正后为以实施强暴、胁迫、恐吓为手段或最重逾本刑5年有期徒刑之罪,组成具有持续性、牟利性的有组织性结构。

  法务部表示,近来电信诈欺犯罪情形严重,必须有效予以遏止,而电信诈欺的现行法定刑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较轻,未来将严惩。电信诈欺纳入组织犯罪后,未来可对主谋,即发起、主持、操纵、指挥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

  招募未成人刑期加重

  修法并增订,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成年人招募未满18岁加入犯罪组织,刑期加重二分之一;若用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方式招募,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00万元以下罚金。此外,“行政院”将通过《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未来通过立法,国际电信诈欺也将受此规范。

  台湾诈骗集团骗术高明,除了中国大陆、东南亚,还“骗”及中东、非洲、中南美洲,一路“扬名国际”。讽刺的是,台湾司法对诈欺犯制裁始终不痛不痒,成为诈骗集团气焰嚣张的帮兇。

  司法轻判骗案成“帮凶”

  两岸自建立共同打击犯罪机制后合力打击电信诈骗,诈骗集团不得不将机房转往东南亚。近几年,大陆与东南亚国家合作严打诈骗集团,骗徒又再将机房转到非洲、中东、中南美洲等国家,一方面天高地远,一方面吃定当地政府无防诈能力。

  这些诈团背后,始终有台湾人的影子。据统计,两岸共打机制运作以来,台湾警方已从海外带回六千多名诈欺嫌犯受审,但有多少人被关?多少人持续在境外搞诈骗?两岸惩罚诈骗犯力道天差地别,大陆会依诈骗金额衡量嫌犯刑度,就算只是车手或打电话行骗,也可能面临十年以上重刑;反观台湾,此类案件司法诉讼旷日废时,最后多半轻判,诈骗金额也追不回来,难收遏阻之效。涉案台人押返台湾受审却获轻判,也让大陆颇有怨言。

  【台骗徒更新“剧本”难逃法网】

  另据记者方俊明报道:涉及大陆10多个省市的“飓风20”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日前在亚美尼亚告破,广东警方出动300警力乘坐两架民航包机将129名电信诈骗嫌疑人(其中台湾嫌犯78名)带回广州,本案也是从海外带回台湾电骗嫌疑人数最多的案件。广东省公安厅8日披露以台湾“金主”为核心的诈骗链条分工分赃细节,分为一、二、三线的团伙成员以各类“剧本”玩转跨国诈骗。

  亚国78台嫌犯被带回广州

  经查,该诈骗团伙的“金主”台湾人出资,在亚美尼亚首都的别墅区设立6个诈骗窝点,并向中国大陆的湖北、云南、广东等10省招揽20到30岁的年轻人,以旅游签註进入亚美尼亚。自今年6月中旬开始,向广东、辽宁、河北等13省居民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大肆实施诈骗。该团伙会经常更新“剧本”,以受害人帐户涉嫌犯罪或身份信息被盗用等为由,让其将资金打入指定帐户进行核查监管,之后诈骗分子就会快速将帐户里面的钱转到多个二、三级帐户上,由专门的取款组取现。目前已初步核实50馀起电骗案件被骗金额700馀万元,部分案件已查明的涉案赃款均流向台湾。

  广东警方表示,目前,带回的129名嫌疑人已依法实行刑事拘留,羁押在广州市看守所内。有关方面已将案件相关情况通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协议框架管道向台湾方面作了初步通报。

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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