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蔡波(戴帽者)日前被菲律宾执法人员带到巴丹岛,接受当地警方讯问”/中央社
大公网9月6日讯 台湾渔民蔡波3日在菲律宾外海乘胶筏捕鱼,突遭菲国逮捕。菲政府称蔡波“捞过界”,菲依法逮捕须罚10万美元才能放人。蔡波遭菲方人员枪抵头部跪4个小时,家属抗议菲方不人道。台渔业署表示,已收到菲方报告,显示台渔船在菲海域作业,盼菲方採取行政处罚。
综合中通社、新华社及中央社五日报道:继菲律宾射杀台湾渔民事件之后,又发生台湾渔民遭菲扣押事件。台湾屏东县恒春渔民蔡波3日在菲律宾外海乘胶筏“蔡田号”捕龙虾遭到菲国逮捕,目前人被扣留在菲律宾北方伊拜雅岛。
渔民双脚脊椎受伤
菲律宾渔业署称,蔡波是在菲律宾迪特兰岛北部海域被捕,由于菲方巡逻人员仅乘小船前往,与蔡波一同捕鱼的多艘台湾渔船立即逃逸。菲律宾政府官员向法新社指,蔡波因捕鱼“越界”,必须罚款10万美元。
蔡波5日与妻子施丽华通电话时说,菲律宾警察登船将他逮捕,过程中还用枪抵住他头部,并且要他跪下,这一跪就是4个小时,而且只能睡椅子、吃的东西也很差,在押解的过程中还跌倒,双脚、脊椎都有受伤的情况,直至当天下午才获就医。
菲方向法新社说:“我们有保障他的权利,有让他好好吃饭,接受医疗,也有让他与妻子通话。”但法新社指出,蔡波5日与妻子通话是透过法新社协助,而蔡波也说,由于他听不懂英文,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为何菲国要拘禁他。
据菲方5日传真给台“外交部”的初步调查报告显示,台湾渔船在巴丹省的小岛北方距岸仅40米,已是菲12海里领海内,并非在台菲重叠经济海域作业。台渔业署与“外交部”已和菲律宾接洽,希望以行政处分方式尽速裁罚后释放船主蔡波。
台盼菲採行政处罚
台农委会渔业署长沙志一表示,菲律宾政府5日下午1时30分,将初步书面报告传真到“外交部”,这是台湾有史以来首次在24小时内接到菲律宾官方的传真。
沙志一说,由于渔船上有钓具、蛙镜等作业配备,以及龙虾、海蛇、鱼饵等36.7公斤,显示船隻在靠岩岸处作业,台湾驻菲律宾代表处6日将协助蔡波翻译等事项。他说,菲国若採行政处分、惩处蔡波罚款,以过去案例而言,曾开罚5万元美金,蔡可立即被释放回台,若是走法律途径则会拖1、2年,所以渔业署与“外交部”希望菲律宾採行政处理,但在行政处理前“外交部”已请菲律宾政府人道对待。
渔业署强调,重叠经济海域并不包含菲律宾领海12海里,必须尊重菲国领海范围,不能以此为作业理由。蔡波可能同时也违反台湾“渔业法”,可罚3至15万元新台币,返台后将再评估是否再行开罚。
对于蔡波表示“广大兴事件”落幕之后,就没有看到台湾的海巡舰艇在“暂定执法线”护渔,直指台湾护渔不力,台海巡署表示,“蔡田号”胶筏被扣押时,海巡署伟星舰正在附近海域巡逻,不过可能是胶筏没有装设卫星定位,才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伟星舰4日已返航,目前由福星舰接替巡逻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