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蔡波(戴帽者)日前被菲律宾执法人员带到巴丹岛,接受当地警方讯问”中央社
台湾渔民蔡波3日在菲律宾外海乘胶筏捕鱼,突遭菲国逮捕。菲政府称蔡波“捞过界”,菲依法逮捕须罚10万美元才能放人。蔡波遭菲方人员枪抵头部跪4个小时,家属抗议菲方不人道。台渔业署表示,已收到菲方报告,显示台渔船在菲海域作业,盼菲方採取行政处罚。
大公网讯 综合中通社、新华社及中央社五日报道:继菲律宾射杀台湾渔民事件之后,又发生台湾渔民遭菲扣押事件。台湾屏东县恒春渔民蔡波3日在菲律宾外海乘胶筏“蔡田号”捕龙虾遭到菲国逮捕,目前人被扣留在菲律宾北方伊拜雅岛。
渔民双脚脊椎受伤
菲律宾渔业署称,蔡波是在菲律宾迪特兰岛北部海域被捕,由于菲方巡逻人员仅乘小船前往,与蔡波一同捕鱼的多艘台湾渔船立即逃逸。菲律宾政府官员向法新社指,蔡波因捕鱼“越界”,必须罚款10万美元。
蔡波5日与妻子施丽华通电话时说,菲律宾警察登船将他逮捕,过程中还用枪抵住他头部,并且要他跪下,这一跪就是4个小时,而且只能睡椅子、吃的东西也很差,在押解的过程中还跌倒,双脚、脊椎都有受伤的情况,直至当天下午才获就医。
菲方向法新社说:“我们有保障他的权利,有让他好好吃饭,接受医疗,也有让他与妻子通话。”但法新社指出,蔡波5日与妻子通话是透过法新社协助,而蔡波也说,由于他听不懂英文,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为何菲国要拘禁他。
据菲方5日传真给台“外交部”的初步调查报告显示,台湾渔船在巴丹省的小岛北方距岸仅40米,已是菲12海里领海内,并非在台菲重叠经济海域作业。台渔业署与“外交部”已和菲律宾接洽,希望以行政处分方式尽速裁罚后释放船主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