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高雄旗津庆富造船厂 中央社
岛内“国防部”22日公布办理“猎雷舰”案及预算报告案违失人员惩处名单,共惩处23人(28人次),包括“参谋总长”李喜明、“国防部副部长”蒲泽春和“海军司令”黄曙光等三人。“行政院”月初公布涉及“猎雷舰”招标弊案的调查结果,指台军招标过程有严重疏失,主力承接贷款的第一银行在得标厂商财力、履约能力,及贷后管理上也有明显疏失。据说,该案各联贷债权银行可能的损失高达新台币201亿元(约53亿港元)。
大公报讯 综合中央社报道:2009年台湾海军决定在岛内自建六艘猎雷舰,整个计划称为“康平专案”。2013年12月进行首度招标,但因仅有一家厂商参与而直接流标。2014年3月举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最后只有台船(台湾国际造船)团队与庆富团队两组参与竞标。最后经过评审委员会投票,由庆富船厂以些微差距击败台船,以352多亿元标得“国防部海军司令部”六艘“猎雷舰”标案。同年11月,台湾海军正式与庆富签署猎雷舰案合约,庆富并缴交17.5亿元履约保证金以及15.2亿契约生效预付款还款保证。
台军及银行渎职肇祸
庆富为了筹措製造猎雷舰所需资金,与一银、合库、华银、台企银、台银、土银、彰银、农业金库与中国输出入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进行联合贷款,并由一银担任主办银行,以2%以上的利率贷款205亿新台币。
然而,2016年5月底,庆富与前一任专案执行长简良鑑的纠纷曝光,简良鑑同时向高雄地检署提出检举,指称庆富为取得参与猎雷舰招标的资格,不实增加公司资本额。检方怀疑庆富造船涉嫌用假文件向多家银行诈贷,遂展开调查。根据专案小组调查,陈庆男、陈伟志父子涉嫌以不法手段把公司资本额由原始5.3亿元增资至40亿元。
另一方面,台“行政院”猎雷舰专案小组也展开调查,2日公布调查报告,针对承揽商庆富联贷,提出“国防部”五大缺失、联贷案五大缺失,包括“国防部”未确保庆富有相当财力就与之签约;第一银行未确实评估庆富造舰履约能力、贷款后也未追踪。
“国防部”22日公布“猎雷舰”案惩处名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针对“行政院猎雷舰专案调查报告”指出的五大缺失,惩处18人,第二部分针对“猎雷舰”预算送交“立法院”报告误将已付款列为尚未付款,惩处9人(10人次)。
“国防部”公布惩处名单
在“猎雷舰”案五大缺失部分,惩处18人中包括退役4人、现役14人,现役包括3位上将、3位中将、1位少将、5位上校和2位中校。退役位阶最高的为前“海军司令”陈永康记申诫2次;现役3位上将有时任“海军司令”的“参谋总长”李喜明上将记申诫2次,现任“海军司令”黄曙光上将记申诫2次,时任“海军副司令”的“国防部军政副部长”蒲泽春上将记过1次。
在“猎雷舰”案预算报告部分,共惩处9人(10人次),包括2位中将、3位少将、2位上校和2位中校,位阶最高的是时任“海军参谋长”的“军备局长”梅家树中将以及时任“海军副参谋长”的“国防部后次室次长”胡展豪中将。

图:高雄地方法院宣布,已查封庆富造船厂房设备 中央社
台湾海军猎雷舰採购案因为得标厂商庆富涉及弊案而发生变数。回顾事件之初,海军自始至终都知道庆富能力不足,但放任事态恶化,终至严重打击军舰自造政策。
最初台船与庆富竞争猎雷舰案,意大利Intermarine船厂、承造战系装备的美国洛马弃台船,转与庆富合作,是猎雷舰案发生弊端的关键。海军虽然知道台船比较可靠,但不愿出面协助台船解决与两大协力厂商的付款争议,造成台船与大厂合作破局,为庆富得标创造空间。
庆富与洛马、IM两大厂如何达成合作关系,在军火业界不是秘密。据指出,庆富向两大厂保证配合付款条件,会以银行贷款解决钱的问题,争取到两大厂合作;庆富甚至要求这两大厂必须签订独家合作条款,限制两大厂再与台船合作。然而,银行联贷也是因为庆富宣称有两大厂合作,才会认为庆富有能力承造猎雷舰,同意联贷。
庆富发生财务危机后,洛马合作厂商打电话到台湾代理处,担心拿不到钱,猎雷舰案已经快变成一场台湾的国际丑闻,但此时海军与“国防部”仍然没有积极处理,还要继续与庆富合作。军火业界早就认为庆富的造舰能力不如台船,猎雷舰因任务特性,是特殊船体,非一般水面舰所能比,庆富承接猎雷舰案时,许多人都不看好。

图:庆富濒临破产。图为庆富船厂 中央社
庆富案持续延烧,该公司承包台“海岸巡防署”(简称“海巡署”)28艘舰艇、尚有15艘未交船,海巡署对庆富履约情况完全不乐观,“海巡署长”李仲威22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中表示,只要11月26日庆富无法如期交船,海巡署就会採取断然解约并求偿,绝对不会让庆富以拖待变。
尚有15艘舰艇未交货
庆富造船公司除了承包海军6艘猎雷舰出现状况外,连带承接海巡署28艘100吨海巡艇的后续15艘也无以为继,多名立委22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中质询时皆关注海巡署对庆富恐无法履约将採取何种作为。
对此,李仲威表示,海巡署委託庆富所造的28艘舰艇,尚有15艘未交船,第14艘海巡艇至11月10日已超过90日未交船,已可依约进行解约;但庆富以“一例一休”工期受影响等理由提出展延供给救济,经过审议小组会议后,可以展延16日至11月26日,届时若仍未交船,海巡署就可请求解约并求偿。
不过,李仲威也表示,庆富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出工率仅12%,海巡署评估后认定庆富履约能力有问题,才会研拟採取最严重地断然解约;但庆富日前的出工率突然反常的上升至20%,他研判庆富想要赶在26日前交船,如此一来,海巡署就无法对他们提出解约,只能罚款。不过,海巡署不会让庆富以拖待变,只要合约达到解约的条件就会依约解约求偿,再另外重新招标。
根据海巡署22日提给“立法院”的书面报告指出,2013年5月30日海洋总局100吨级巡防艇28艘由庆富得标,决标金额新台币37.42亿元,庆富得标后,2015年4月首艘交船迄今,已验收13艘,另施工中8艘、未开工7艘。海巡署评估重新招标金额与当年决标的差额计12.85亿元,将会向庆富船厂提起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