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审法”修改,移交一般司法机关审理,林毅夫是否连续犯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将由未来管辖的检察署,依权责审认。
“监委”:将重启调查林毅夫案
叶耀鹏指出,虽然林毅夫案他已提过纠正案与调查报告,但法律有所变更,他会再次启动调查。他的法律见解趋近于台防务主管部门1998年、2002年的意见,也就是此案已超过追诉权时效。
他认为,所谓林毅夫是叛逃连续犯的说法,有点牵强,完全是政治手法。追溯时效应该从林毅夫离开金门那时算起,台防务主管部门则认为时效仍在持续中、永远不会完成,“完全是伤害人权的作法”,他对台防务主管部门的作法相当不以为然。
“立委”:台当局可拒林入境
服役时任军法预官的国民党“立委”纪国栋说,目前岛内有两派看法,一派主张应持续追诉时效;一派主张已过追诉时效,最好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不过,大法官只能解决法律问题,若大法官认定已过追诉时效,顾及军方及部分民众感情,台当局还是有权拒绝林毅夫入境。
出身台湾宜兰的林毅夫原名林正义,1979年在金门任马山连连长时,以游泳方式“叛逃”到大陆后,改名为林毅夫,曾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大陆政协委员。台军方目前仍认定林毅夫为通缉中的“敌前叛逃罪犯”。(刘洁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