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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察机关将重启调查林毅夫案 返台或现曙光

台“监委”叶耀鹏12日表示,“军审法”修改后,相关法规已有所变更,他将重启调查“林毅夫叛逃案”。“军审法”修改,移交一般司法机关审理,林毅夫是否连续犯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将由未来管辖的检察署,依权责审认。

林毅夫  资料图片

  人民网8月13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委”叶耀鹏12日表示,“军审法”修改后,相关法规已有所变更,他将重启调查“林毅夫叛逃案”。他认为所谓林毅夫是叛逃连续犯的说法很牵强,追溯时效应该从1979年算起,现在已超过20年时效。

  台湾军方人士则称,林毅夫案将在“军审法”修正案公布5个月后,函移犯罪地检察署。是否为继续犯,由检察机关认定。

  台法务部门12日指出,林毅夫案将在收到案件、研究相关内容后,依法侦办,至于负责侦办林案的检察机关,届时将一并决定。另外,至于林毅夫案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或者他的犯罪行为持续进行中?官员说,将等收到案卷再决定。

  台军方曾主张不追诉

  “监委”叶耀鹏、赵昌平2009年间曾纠正台防务主管部门。当时纠正案文认为,金门防卫司令部1979年就已陈报林毅夫涉犯“叛逃”罪嫌;台防务主管部门1998年令指,林员所涉“敌前逃亡”、“投敌叛逃”等罪行,法定追诉时效为“20年”;台防务主管部门军法司2002年研处意见更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都已罹于追诉权时效,无法再对其追诉。但台防务主管部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却以“继续犯”侦办,而未“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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