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陈水扁(前)保外就医第五天由儿子陪同赴高雄长庚医院接受检查 中央社
大公网1月15日讯 据中评社台北十四日消息: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4日审查《政党法》草案,民进党将焦点锁定国民党党产问题,排案审查的主席、国民党“立委”吴育昇则强调,他态度很开放,认为要审就要审,《政党法》又不是只有党产,是规定目前的264个政党。“内政部长”陈威仁面对吴询问,也指出根据此草案若立法通过,贪污犯罪刑确定者,不能担任政党负责人。
陈水扁之前在狱中曾传出可能组党的消息。但根据目前《政党法》草案规定,政党负责人不得有,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刑确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受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等等。因此若此草案《政党法》立法通过,扁将不能成为政党负责人。
吴育昇询问,陈水扁是否可以担任政党的负责人,陈威仁表示,不行。根据现在草案,就是有判刑确定者不能担任政党负责人。吴一听到陈这样说,“这一条我很肯定,这样才能防止贪污风气,否则有可能有人会成立贪污党”。
吴育昇也强调,目前“内政部”所提草案和民进党版本修法都认为,政党补助款需最近一次选举得票率超过5%。他认为可以调降到4%到3%的门槛。但陈威仁则说,补助门槛可以下降有利小党发展,但不能降太低,若是订在1%门槛,上届“立委”选举时,有一个健保免费联盟就过1%,加上现在组政党只要30个人,是否符合推动民主精神要深思熟虑。
吴育昇也表示,民进党执政八年非常积极处理国民党党产,他很肯定。但是现在也都还在处理,并没有因为国民党执政就没处理,他也认同,回到法律是最客观的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