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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官群像

大公网评论员马俊茂

浩荡的中国历史便是一部“人治”的历史,这是统治阶层赖以维系疆域和民心的威权所在,历代统治者几乎都凌驾于所有的典章礼制之上。与之相对,在当下大热的“法治”一词,全面出现在大众视野要等到“十年浩劫”之后,而真正上升到中共和国家意志层面及至十五大之后,也就是距今17年前。

法治本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要件之一,但因了历史的综合原因,在中国的土壤上一直处于一种水土不服的夹层中,大部分民众在内心深处也未予更多期待。

正在进行中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要议题,这在一定意义上即是对此前历史的拨乱反正,也或是将古老中国带入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分水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这是2008年全国人大即已形成的一个论断,这意味着有法可依的障碍已基本廓清,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行层面,如何将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如何重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如何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的执法程序,这全都仰赖于各个层级的中国司法官们。

本文借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大数据梳理中国司法官的基本构成,以期能观察依法治国中的“人本因素”。梳理范围包括,首席大法官/大检察官、一级大法官/大检察官、二级大法官/大检察官的三层级司法官,他们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和身处的施法环境决定了法治中国的未来模型。

司法官施法大环境

中国特色司法环境下的司法官们始终在法与官之间游走,在任何层级的司法机关领导都有可能是从行政转岗或党务而来或即将转岗而去,周强的职业生涯即是最好的例证。

相对于西方社会的“三权分立”制度,中国目前的司法系统是在党的领导(中央政法委)下开展工作。检察院和法院两系统的最高首脑由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并由全国人大任免,位列党和国家领导人(副国级),地方系统最高长官由各级人大选举和罢免,人财物管理基本以地方党委为主,垂直领导机构为辅,军事法院和检察院的任命权和管理权由最高法、最高检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共同承担。这种制度设计是当下被诟病和当局所要进行司法改革的一个症结所在,民众及舆论要求司法更加职业和去行政化。

对司法环境的不满也表现在中共政权内部。每年三月两会被称为中国的政治盛会,在此期间,被称为“两高”的最高院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都要向全国人大作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同时,近三千名人大代表会对此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过往几年的观察,相比于政府、人大和政协的报告,“两高”总是以最低的票数通过,这显然是代表们对中国司法领域的一种直观表态,这在中国政治生态中是极为罕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在所有政治盛会上,整齐划一的赞同声被称为一种政治智慧。

上述“民意表达”也是对周永康治下中央政法委的委婉抗议,舆论认为在其统领下,中国走上了一条恶性循环的“维稳之路”,“公检法”与民众的关系剑拔弩张,很多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都从属于维稳压力,失去了宪法中所称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这种现实的紧张关系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司法官群体,他们承载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因为制度性的总体设计和历史惯性,从培养到遴选再到业务开展都要屈服于法律之外的力量。但这种畸形的势态从十八大之后逐步改观。政法委书记退出政治局常委会;习近平以党国双栖最高长官的身份在多个场合强调宪法、法律的生命力重在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单列“法治建设”以保障依法治国;中央深改组第二、三次会议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破天荒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一系列举动在完成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同时也为中国司法官们减压,将他们拨回正位。

大数据透视司法官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法官和检察官共分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大法官/大检察官、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法官/检察官,而在后三个级别下面分别又有不同的子等级,一共构成了十二个级别。首席大法官和大检察官分别只有一人,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而最高院副院长和最高检副检察长则为大法官/大检察官所属的一二级,一般而言,常务副职(正部长级)是一级而其他副职则为二级,省级高院和检察院院长都属于二级大法官/大检察官。

根据上述规定和新一届中国司法官的构成,首席大法官为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首席大检察官为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一级大法官有两人,为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军事法院院长刘季幸,而一级大检察官则有三人,分别是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以及军事检察院院长李晓峰。在二级大法官和大检察官层面,最高法机关有14位,分别是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检机关有9位,分别是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所有省级高院和检察院院长都属于二级大法官和二级大检察官,有例外则是新疆,因为书记和院长、检察长分设,所以有两位二级大法官和二级大检察官,此外,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分别有两位副院长为二级大法官和二级大检察官。

综上,本文所涵盖的中国司法官共有98人,法院系统51人,检察院系统47人,所有这98人在中共的干部序列中都属于省部级及以上级别。

学历结构:23%司法官术业不专攻 西南政法大学占绝对优势

“术业有专攻”是任何行业的基本从业素养,而在专业性极强的司法领域,作为司法官更应师出有名。但因为历史遗留和制度设计的原因,中国司法官并非都是术业专攻。

98人的公开简历中,有5人没有专业介绍,剩余93人中曾有法律学习经历者为72人,21人没有与任何法律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占比23%。也就是每五个中国司法官中有一人属于“术业不专攻”。

有法律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者中有52人曾在不同时段以不同方式攻读法学专业,占比56%,其中有法学博士学位的司法官有17人,占比18%。观察发现,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司法官主要集中在最高司法机关中,其中在最高法机关达7人,这与加强最高司法机关的最高审判和监督权威应该是密不可分的,只有聚集了更多专家型的司法官,在专业之路上才会更进一步。


就读学校方面,位于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更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司法官“黄埔军校”,共14人曾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在98人中占比14%,其中大多为78、79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法16个领导人中,有7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以首席大法官周强领衔的最高法“西南政法队”还包括:江必新、李少平、南英、景汉朝、杜万华、胡云腾。除西南政法学院之外,位于上海的华东政法大学(前身是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更名)也属于中国司法官的摇篮,以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领衔的“华东政法队”在98人大名单中占据7席,总占比7%,仅次于西南政法大学。在其他学校方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是北京政法学院)有5人,北大与吉大分别有4人,中国人民大学有3人。以上数据清晰地表现出了西南政法大学在中国司法官培养上的绝对优势。

中国司法官们一直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学习并成长,但也存在极个别有留洋经历的司法官,在98人中有6人曾有国外学习机会,占比6%。六人分别是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浙江高院院长齐奇、新疆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其中真正意义上算有留学经历的只有曹建明一人,其在八十年代末留学比利时根特大学,并获名誉法学博士。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72名拥有法律学习经历的司法官中,有11人的学位来自于党校系统,其中10人在中央党校有学习经历,1人在辽宁省委党校有学习经历。众所周知,党校是中共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场所,大多官员是因为晋升的学位需求才前往党校“镀金”。

职业经历:11%的司法官属于“法盲”

虽然司法官的专业性和职业化要求极高,但在当下中国式司法体制架构中,司法领域的人事任免还是需要紧跟党组织的整体需求,此种现象尤其在地方司法领域变现更甚。

职业经历在一定意义上与上述学历结构有极其紧密的关系。大公网统计发现,在所有98名司法官中,有11人在任现职之前无任何相关领域的从业经历,可称之为“法盲”的司法官占比高达11%。这种人事安排在“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中显然不合时宜,这或是下一步需着力改革的重点之一。

依据统计数据,“法盲”司法官现象在民族自治区尤其突出,上述11人涵盖了五个自治区中的四席,其中新疆高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双领头羊”均为跨行任职。

在所有的职业经历中从部队转业和有共青团经历的司法官也为数不少,98人中分别有4人属于此列,另外从包括民办教师在内的各层级教师中跨道而来者亦属不少,更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曾是一位煤矿工人,这种职业转变带着特有的时代背景,或在未来的司法领域中逐渐不复存在。

年龄结构:“50后”为主 无“低龄天才”

早前大公网刊发文章《青年入仕 “678”三梯队构筑中国政治基石》,文章分析了中国政治谱系中的年龄结构,其中“50后”身处权力金字塔尖,而“60后”逐渐步入省部级行列且呈现接棒梯队。

作为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98名中国司法官也如同上述,大部分是“50后”,其中有13人为“60后”,占比13%,这与上文中的数据基本一致,但无一人是“70后”,然而在司法领域之外的“中管干部”中已经出现了“70后”副部级,上海市副市长时光辉即是。观察数据发现,13名“60后”中有6人任职最高法机关,正如上文所述都具有较高的学历,这或是最高审判机关有意为之,培养理论型的年轻司法官,储备人才。其中最年轻的司法官为出生于1964年9月的徐家新,刚年满五十,其现任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属于二级大法官。

按中共的干部任用惯例,副部级官员在60岁前无晋升机会的话,60岁就是一个退居二线的分水岭。在这98名司法官中年龄最长的是1951年出生的黄尔梅,其现任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属于二级大法官。

司法领域有别于行政及党务机关,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权力机关,在其域内升迁的标准和最具说服力的先决条件即是业务能力,其次才是资历,但这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互相助推的关系,业务能力累计资历,资历彰显业务能力,并不是以你在其位上的时间来判断晋级与否。最典型的案例是2013年8月名噪一时的王旭光,其因为在审理薄熙来一案中的专业、理性、沉稳而被中外媒体频频聚焦,从而也给所有关心此案的普通大众留下了深刻印象。1965年出生的王旭光是典型的专家型司法官,经薄案一役,也开启了其晋级的快车道,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王旭光为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性别结构:女性占比高于行政及党务高级干部

中共省部级及以上的高级干部序列中男性向来占据了绝对的主导权。本届高层领导班子推动的高烈度反腐风暴数据反证了这一观点。自十八大至今共有53名省部级级以上官员落马,其中只有一名女性省部级干部,就是于2014年8月29日被“双杀”的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与其同日落马的山西副省长任润厚在调查期间因喉癌去世。

与其他行政及党务系统的高级干部中女性凤毛麟角相比,本文统计的中国司法官中的女性占比则稍多,在98人中共有9人,占比9%。这9人分别是: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一级大检察官)、最高法副院长黄尔梅、最高法副院长贺荣、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安徽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重庆检察院检察长余敏。

在实际的案例操作中,作为女性的司法官,柔性和人文关怀成了她们独到的优势,这正是在被称为“暴力机关”的司法领域所缺少的特质。

产生路径:频空降司法官利于地方增强专业性

产生上述司法官的主要路径有四种,最多的一种是同地同系统内部平调或晋级,其次是异地升迁或平调,再次是同地或异地不同行业晋级或平调,最后是从中央空降。

最高司法机关中的司法官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从地方司法系统入京任职,奚晓明、张建南、贺荣等属于此列,另外一种即是从内部一直培养,职业经历几乎从未离开过最高机关,南英、孙谦、柯汉民等即是。

在地方司法系统,四种路径都有,在地方64人中(新疆高院与自治区检察院双领头羊模式),异地升迁或平调的有26人,占比41%,有18人是同地同系统内升迁或平调,占比28%,前述11 名“法盲”为不同行业晋级或平调,占比17%。其中异地平调最引人关注的当属现任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2013年两会后崔亚东由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上入沪,另外一则引人关注的异地平调新闻也产生于沪黔两地,2014年5月,上海市闵行区委书记孙潮任职贵州高院代理院长。


由中央空降的地方司法官共有9人,占比地方司法官14%。此处所谓的中央即是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其中从中央政法委空降2人,分别是:黑龙江高院任院长的张述元、吉林任检察院检察长的杨克勤。从最高法空降至地方的有4人,空降前4人都是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4人分别是:天津高院院长高憬宏、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河北高院院长钱锋、贵州高院院长孙华璞。从最高检空降至地方的有3人,空降前3人都是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分别是:山东高院院长白泉民、河北省检察院院长童建明、湖北省检察院院长敬大力。

中共地方干部中常有从中央空降的干部,这在一方面是提高地方执政的权威与专业性,另一方面则是将中央权力浸透地方的举措之一。而空降的地方司法官们所肩负的更多使命将是提高地方权力机关的职业化和专业性。

中共顶层司法观

四中全会召开一周之前的10月13日下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十八次集体学习,由习近平主持学习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现代治国理政的良方。在此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以古喻今,强调中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等等。其中“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即引来媒体多番解读,因为意涵与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有一定的重合度。

再将时针拨回至2014年1月,中央召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会议名称由“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过渡而来。是次会议上习近平直陈中国司法领域的各种怪相,所言各种“司法病”都是老百姓常能涉及的问题,习近平称司法官充当“司法掮客”,用多个民间俚语来批评司法乱象,并引用中国古人管仲、包拯、英国哲学家培根及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言论,以此来强调司法的底线是公正与公平。习近平称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是绝对不允许的。除此,习近平还强调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需要改进,但重点是现有的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首先,顶层对当下的司法态势并不乐观,其次便是要寻求解决出路。关于第二点已经在实践层面推动了多项改革,三中全会及两次中央深改组会议上关于司法改革的推进,以及劳教制度的废弃都是开出的第一波药方。

双管齐下的另一个治疗措施便是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的“礼法合治、德主刑辅”,这在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力倡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举措中可见一斑。法器治标,但是礼德治心,有再好的制度,如果人心满欲,司法官的司法观也会偏颇不定。

不管怎么推进司法改革,如何以道德和礼数来塑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在顶层的司法观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是一面不断被夯实的围墙。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依法治国仰赖的基础是所有人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和服从,如若不果,再多再专业的司法官也不会构筑出一个“大治盛世”。然而司法官们自身的努力和职业化至少会助推民众逐渐建立起对司法的普遍信任。

“法学家”周强:新形势下如何破司改难题


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资料图)

大公网评论员宋代伦

作为共和国第十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从2013年全国两会就任之初起就被寄予厚望。媒体也给其添加了许多标签,例如首位“60后”国家领导人、为数不多的法学科班出身的首席大法官、曾经最年轻的省府班长、最年轻的最高法院院长等。

当然,法律专业背景出身是周强最受关注之处。因为在周强之前的历任首席大法官,只有董必武和肖扬是法学出身,中国最高法的掌门人长期“外行管内行”。也因此,人们对未来司法改革的各种可能性充满期待。

而回顾就任最高法院院长的履历,可以发现周强在具备深厚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同时,还有着多彩的个人与仕途经历。

司法一线央地历练

1960年周强出生于湖北黄梅,这也是二战后代表中国参加东京审判的国际大法官梅汝璈的祖地。虽然在文革末年赶上了最后一波知青下乡潮,但并未与许多40、50后那样受政治气氛的长期冲击。改革开放元年1978年,18岁的周强就进入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成为高考“新三届”中最年轻的一批。而众所周知的是,与周强一起毕业于西南政法78届的其他400多位同窗,日后涌现出了大批在政法领域的风云人物,如现任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著名法学学者梁治平、赵旭东、贺卫方等,成为日后为人津津乐道的佳话。周强无疑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

周强从求学到从政的道路上,有两位长辈不得不提。一位是周强在校的导师金平。金平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西南民法学派的奠基人。周强在读研究生期间,正是师从金平攻读民法。对于78级这一届,金平是称赞有加。对于周强,金平称其“学习非常勤奋,成绩好,对人也非常谦虚,同学关系也处理得非常好,对老师也很尊重”。而在硕士毕业进入司法部工作后,金平还曾赋诗一首给周强,“许国不畏身家累,除弊应如金石坚”,以勉励他好好做官,并说中国是一个大国,要很多优秀的政治家,但是不要做政客。周强之后的从政道路,确实并未辜负恩师的期望。

硕士毕业后的1985年,周强被分配到司法部,一呆十年,从政策研究室法规处的一名主任科员,做到司法部法制司司长。1993年3月,时任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扬转任司法部长,于是就有了新老两位最高法院院长在之后两年间的共事。期间,青年周强的干练颇受肖扬赏识,便将他派到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挂职担任司法局局长助理,半年后重回司法部,即成为办公厅副主任兼部长办公室主任,成为肖扬的“大秘”。之后又晋升法制司司长,进入高级干部队伍。

1995年可算是周强仕途生涯的转捩点:并未继续在政法一线奋斗,而是来到共青团中央,成为时任第一书记李克强的同事。不到三年后的1998年6月,周强就接替李克强当选为团中央第一书记,位列正部级,五年后成功连任,前后主持共青团中央达八年(1998-2006),成为1978年以来在该职位上任期最长者。

2006年9月,周强又出走北京,二次“南下”出任湖南省代省长,五个月后转正,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省长(后被胡春华打破)。2010年4月,再接替张春贤出任湖南省委书记,终成地方大员。在湖南六年多时间里,周强充分发挥了他法律人的底色,“法治湖南”成为其施政一大特色。履新湖南伊始,周强就力推省内5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公布于众,这被视为周强带给湖南的第一个变化,“阳光执法”成为他向湖南展示的决心。

在与江必新、应松年等政法同侪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10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成为中国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这源于《行政程序法》在中央落实的难产。而该法又是规范地方政府权力,解决官场腐败、社会冲突的制度保障。因此,这一法律在湖南的落地实践,被认为是开启了行政程序立法“先地方,后中央”的探索,成为立法实践的经典案例。

曾经共事、后来接任湖南省委书记的徐守盛评价周强说:“他是一个好学上进、工作很有激情、很善于团结同事的一位难得的好领导。……在不同的岗位上,积累了一些依法治理的经验,特别是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方面。他的学历背景对我们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很有帮助,而且他有一套依法治国的理念。”

2013年3月15日,53岁的周强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这距离他离开政法领域已过去18年。他也成为共和国历任院长中最年轻的一位。

开放时代的司法改革

从“法治湖南”到“法治中国”,周强面前是一片司法改革的汪洋大海,但问题的长期积累也让中国的司法系统沉疴遍地。中国司法问题虽然繁杂,不过总结来看还是几点:司法不公正、司法不透明、司法不独立。

如开头所言,上任之初,周强被大家寄予厚望。如今主掌一年半有余,周强交出了怎样初步的成绩单?司法系统这一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支柱,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可以说,针对上述中国司法存在的弊病,周强执掌最高法正各个击破,齐头并进地改革中。司法不公正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造成了多起冤假错案。于是,周强在执掌最高法后仅11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宣布因涉嫌2003年的一起奸杀案被羁押了近10年的张高平、张辉叔侄俩无罪。之后,一连串沉积多年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最近一次较有影响力的是念斌投毒案。律师团体的“死磕”无疑在其该案起到了莫大的作用。同时,律师团也发表声明称,要感谢福建高院顶住压力,坚守法律,还特别指出这还“离不开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以及国家推动对平反冤案、公正司法的大氛围”。

周强在今年两会上做的最高法报告回顾去年工作时称,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这当然是成绩,但数字背后却是一个个当事人遭受的巨大不公。习近平曾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100%的伤害。也因此,周强在报告中对今年工作安排时称,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保护无辜者不受追究。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后,最高法的用力重心必然转向停止制造冤假错案上。

与肖扬时期和王胜俊时期相比,当下司法面对的社会生态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最大的特点就是媒介环境的开放性。过去,司法改革把相当大的力度放在提升司法专业性上,而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对司法系统公开透明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司法对外界各种声音的反馈的呼声渐涨。司法公开也就成为周强改革的又一主线,而且力度空前。在案件审理方面,去年八月薄熙来案在微博上的全程直播搅动了整个舆论场,也让济南中院和背后的最高法广受好评。之后的一系列大案要案,网络公开庭审程序和信息渐成惯例,裁判文书公开也逐渐常态化。

另一方面,在司法系统与外界,尤其是与媒体打交道上,最高法也做出了许多创新性举措。四中全会开幕前不久的10月11日,周强就借最高法的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5周年活动的场合,向30名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媒体业界人士亲自颁发聘书,聘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信息传播策划专家。其中新闻传播界知名学者14人,主流媒体代表16人,郑永年、白岩松、魏武挥等入选。此次专门针对司法信息传播建立专家库,堪称史无前例。这个“阵容豪华”的专家团及其获得的“礼遇”表明:在媒体融合发展的大潮中,法院系统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重构司法舆论关系的远见和决心。

而周强也在活动现场即兴发表演讲称,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以媒体融合发展为契机,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向全世界传播中国法治声音。而就在10月11日这场五周年活动上,最高法公布了全国法院共2995家法院设立的3281位新闻发言人名单,一并公开网址和联系方式。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如此大规模公开全国法院的新闻发言人,不仅在国内部委中,在世界也属罕见。白岩松作为最高法新聘专家也不忘点赞称,“最高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做的非常好,他们抢头条的能力极强,他们抢头条的能力就是用公开完成的。”他认为,最高法因为自己的开明和努力实践,得到了社会更多的尊重。这番举措无疑是对“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的最好实践。

司法独立如何破?

最高法在中国日渐开放的时代下充分展示了自己司法公开的改革魄力,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在舆论大潮中维持司法的独立性?司法独立或许是司法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因为其不但要独立于地方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还要有面对公众舆论时保持理性冷静的定力。针对前者,最高法在去年三中全会前夕密集发声提及司法系统独立,例如“防范冤假错案要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等,并发布意见“要求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到了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司法体制改革框架在司法独立方面表述为一句话,即“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可以说,针对司法独立的“去地方化”,最高法一年多来的努力不可谓不积极。

但另一方面,许多案件从审理到判决过程中不可避免受到公众舆论的追踪与评判,近有夏俊峰案,远有药家鑫案等。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准沈阳刺死城管的夏俊峰死刑。今年全国两会上,周强就专门对此案判决作解释:“这种人不杀就非常危险,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把人杀掉了,如果这样也是正当防卫,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法院在这个时候要勇于站出来维护法律底线和原则。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因为当事一方弱势就偏袒,更不能因为富有就可以超越法律。”

此话后来经媒体广泛传播引起舆论大噪,不少观点认为周强这是不懂法的表现。从众声喧哗中也不难看出,网络时代的舆论很大程度存在将个人,尤其是弱势群体与政府等公权力强化对立的氛围。而这也警惕司法系统在依法办案过程中有滑向司法民粹主义的可能。周强此言,虽然比较吸人眼球,但仔细分析后,确实显示出这位首席大法官在面对舆论摇摆时的“法治思维”,体现出了应有的智慧。

司法独立要达到的目的并非是把自己圈起来与外界隔绝,而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与地方政府、与其他政法机关、与公共舆论建立良性的关系。这套机制既能保证各方的沟通顺畅,又能维持司法的公平正义。这的确是一项高难度的平衡任务。眼下,在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等方面有条不紊推进的情况下,我们期待四中全会的召开与决定能在未来构建一个真正司法独立的大环境,让这三方面改革的互相支持与配合在“周强时代”重塑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中国司法公共性。

曹建明:司法优等生的“习式”转型


现任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资料图)

大公网评论员马俊茂

他身上混合着诸多互不相关的标签:检察官、法官、学者、国家领导人、国家领导人讲师、留洋、破格晋升、明星家庭等。如果用这些关键词串联起一个人名,相信对中国时政稍有兴趣者会在第一时间猜出谜底,没错,他就是现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他被外媒称为是十八大后挽回司法公信力,实现依法治国梦想的三驾马车之一,另外两位是现任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孟建柱为中央政法委书记,周强与曹建明分别是排名一二的政法委委员。

他是自1975年以来首位连任的最高检检察长,也是为数不多横跨两届领导班子的首席大检察官,从2008年到2013年,身处于两种不同的政治环境,这位司法老兵正在逐步适应习式政治新常态。

作为“三好生”的曹建明

曹建明出生于上海的普通干部家庭,11岁时整个家庭连同中国的命运步入了为期十年的动荡期。其父由于在国营工厂有30年厂长的经历,让特殊时代给其烙上了“走资派”的标签,这种标签给一个家庭带来的是恐惧与不安。曹建明的少年成长期就是在这样一种氛围中度过,那个时代混合着各种野蛮的气质,“法治”一词犹如天书,相反,“人治”的统治手段几乎是中国漫长历史上的一个小高潮,这无疑会给未来以“法”为生的曹建明留下刻骨铭心的感受。

因为父亲的标签,曹建明中学毕业之后即入国营饮食店当学徒,文革末期又赴安徽参与“小三线”建设,最后北上在唐山大地震的惊恐中结束了一段特殊的混乱人生。

文革结束的同时又开启了被中断的学业,1979年,曹建明幸运地踏入了改变他一生的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改为华东政法大学),而华东政法大学现如今已成为了中国司法官们的摇篮之一。

本硕共七年时间,他在华东政法学院的时间里与“三好生”结缘,这种缘毋宁说是他自身努力的一种结果,七年中有六年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这种“优等生”的自身荣誉感或许将会贯穿他的一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未来的走向。

1986年正是中国当代政治史上的一个变革年代,邓小平多次谈及政治体制改革,彼时的中共最高领导人也为十三大上的改革决议做着最后的努力。就在这一年,曹建明研究生毕业后选择了留校任教,当时的时代烙印想必也会镌刻在他的内心深处。

作为大学教师的曹建明,依然延续着早前“优等生”的状态,十年时间从国际法系教师转身为系主任。在这十年期间,两次被破格晋级,第一次是1989年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第二次是1991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他以36岁的年龄成为了当时国内最年轻的法学教授。其中在发生举世瞩目的“天安门事件”期间,他刚好在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进修,并在为期一年的时间中获得了荣誉博士学位,1990年又历时5个月赴美国旧金山大学讲学。他这种短暂的西方经历,在时下的中国司法官中也鲜有重复,这种经历对他的司法观产生了多大的影响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不会没有。

法与官的界限在于两次中南海之行

曹建明被称为国家领导人的贴身讲师,这种机遇的来临在于他自己扎实的前期准备。

1994年,曹建明已是最年轻法学教授与国际系主任双荣誉加身,在当年12月9日,其作为国际法的研究学者,受邀北上入中南海为国家领导人讲课,彼时,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乔石、李瑞环、朱镕基、胡锦涛等聆听了曹建明关于《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课题的讲授,借此,他应势进入了江泽民等国家领导人的视野之中。一年后的1995年由国际法系主任升任华东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又两年,在42岁时成为了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很难说,这种非常规的快速晋升与外力无关。

后来的事实再一次证明,他确实在第一次讲授时为时任领导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距第一次进中南海四年之后的1998年,曹建明“二进宫”,为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们讲授《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的课题,这也是全球化大势下领导人们为自身充电的举措之一。

两次中南海之行,他的命运轨迹被外力所改变。

距离第二次中南海讲学之后的仅仅一年,曹建明即奉调入京,任职最高法党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2002年在最高法副院长任上被确认为正部长级,并在十六大上入列中央候补委员,是年曹建明47岁。

在最高法任职正部长级副院长6年之后,曹建明修成正果,2008年两会上被全国人大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任最高检检察长,接替贾春旺。这一年,他以53岁的年龄入列党和国家领导人。

中南海之行成了他职业生涯的分水岭,此前他是一个严谨的法学教授,或许治学是其终极目标,但这一次讲课之旅将他的身份从“法”的维度牵引至了“官”的轨迹。

政治新常态下的锐意改革

最高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除了提起公诉,最高检的另两项重要职能是反贪腐和监督,而监督的主要对象则是公安和法院等涉法部门。曹建明统领的检察机关负责起了全权的监督职责,是法治的“瞭望哨”。宪法中规定,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在现有的党委统领一切的体制架构下,公检法三者互有交集,或是人事或是利益。

从2008年的最高检检察长到2013年的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自身的意识也在随着大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大公网查询曹建明在2013年全国两会(换届年)上的报告全文,整个全文中只有8次提到了“改革”一词,但到了2014年全国两会(习近平任职国家最高首脑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作报告时,这个数据在总字数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则变为17次。通过这种措辞上的变化,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曹建明的观念意识确实也在跟着“习式治国”的节奏而变化。

2014年1月2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参会人员中除了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之外,在圆桌里圈就坐的还有孟建柱、郭声琨、周强和曹建明等。此举定是中央顶层设计上的全局谋划,改革除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支持之外,司法本身也是被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

十八大之后,整个内地政治风气明显转向,以习近平为首的新领导集体逐个爆破了此前政治场域中的定式思维,这种转向之后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风气被定义为“新常态”。据上述改革字眼的变化,曹建明至少在一定意义上适应了这种“新常态”下的改革大势。

但愿这种转变不是政治正确的外在表述,而是对“依法治国”的深度认同。

“浙江牌”应勇:低调务实的政法老兵


原任浙江高院院长、上海高院院长等职,现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应勇(资料图)

大公网评论员宋代伦

2014年10月17日,代理了五个多月的辽宁代省长李希终获转正。李希在前去辽宁履新后,上海市委专职副书记的岗位空了出来,而接替的正是本文的政法人物,浙江人应勇。

从过往的履历看,可以说,应勇是典型的政法系统中人。他不像周强那样有着强烈的法律专业背景与多样的任职经历,应勇属于稳扎稳干一步一个脚印从基层坐到如今的位置上。而熟悉应勇的领导干部,也都觉得他十分低调、务实。

一位本土干部的经典升迁之路

应勇1957年11月生于浙江台州仙居县,19岁在东边的黄岩县做工商行政管理所办事员,由此进入仕途。之后还当过黄岩县城关镇的派出所所长、镇长,后调往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任职。1984年9月,应勇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修科学习了两年。这短暂的两年奠定其之后仕途的政法色彩。

毕业后,应勇历任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党组书记、台州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1992年8月起任绍兴市委委员、政法委书记、绍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保密委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995年5月起,38岁的应勇进入浙江省省机关工作,出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并在任上完成了在杭州大学一年半的法学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应勇的这番履历,笔者认为有三点值得总结,首先,从家乡邻县到所在地市,再到省内大市,由此进入省会就职,应勇的履历充分展示一位本土干部的经典升迁之路;其次,从所任岗位看,派出所、政法委、各级公安,应勇绝大部分时间守在政法系统内,是十足的政法老兵;第三,应勇的仕途可以说是学习与实践互相推进的过程,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专修,以及后来在杭州大学、浙江大学的在职学习,都证明这一点。

2003年,在二十余年的政法系统工作后,应勇开始纪检监察部门两年多短暂的工作,出任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2005年底开始,应勇又回炉政法系统,往后长达7年多时间里,他历任浙江和上海两地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成为少有的拥有两个省级高院任职经历的地方干部。

“法治浙江”的强力推手

虽然此前并无在司法领域供职经历,但应勇在浙沪两地任高院院长期间的工作,却是可圈可点。就任浙江高院院长不久后的2006年2月,应勇就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要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申诉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并代表省高级法院作出承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这被总结为浙江司法改革的“三项承诺”,以达到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目的。

“三项承诺”的表述其实追溯到2000年3月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两会上作的报告。可以说,围绕“三项承诺”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是应勇在浙江高院期间推行的颇具特色的制度创新。为落实“三项承诺”而确定的53项举措,也丰富了司法人员在工作中的具体实践。为了更好地落实,应勇在赴省内各地调研时,也总不忘指出各级法院要认真践行“三项承诺”,以作为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

值得一提的是,应勇在浙曾与习近平有过共事经历。尤其在2006年,这一年4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并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这是首份以党的全体会议的形式通过的地方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而在这一年出任高院院长的应勇又在全省范围推行“三项承诺”,可谓习近平建设“法治浙江”的强有力推动者。

2007年,习近平调往上海担任市委书记,同年12月,应勇也赴上海出任市高院院长、党组书记,并一干就是五年多,直到2013年4月出任市委组织部部长。

沪上五年司改行

担任市高院院长期间,应勇十分重视法院廉政建设。他当选市高院院长后不久,市高院就提出了“十不”承诺,并表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这“十不”承诺是:不违反政治纪律;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违反审判纪律;不违反财经纪律;不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亲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案件审判和执行;不违规插手和干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电脑软件维护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1年,应勇又在全市法院系统力推了法官与律师之间“隔离墙”的建设,即凡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的配偶和子女是所任辖区内律师的,该法官不能继续在当地任职,这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法官回避规定”。在当时虽然是司法廉政建设的一大亮点,却也引起不少争议。

应勇在当年全国两会上接受媒体专访时回应称,力推这项制度并非心血来潮或突发奇想,而是从自身任职经验和现实观察中得出的看法。他认为,夫妻业内“黄金搭档”虽并不一定导致司法上的问题,但是肯定会对司法的公信、公正造成负面影响。公众肯定会把这些关系联想起来,这是一个现象。之后,上海高院有8对夫妻出现这一问题,应勇的解决办法是谈话并征求岗位调整意见,并做到了妥善安排。到当年8月,全市各级法院的“回避规定”悉数得到了执行。

关于司法公开,应勇同样也是颇有心得。2012年,应勇在接受《解放日报》采访中称:“我们一直都有这样一句话,'司法公正应当是看得见的公正',”无论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媒体高度发达的社会,抑或是在当今的网络时代,公正和公开是司法机关永恒的追求。“

他还透露,自己也有微博,并几乎每天都要上微博看看,了解公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问题,但一般只”潜水“。如果在网上发现群众反映涉及法院的问题,他则”会及时请相关部门查实办理“。同时,他也承认,司法公开是一项系统长期的任务,需要不懈努力。公开之后,如何对群众关心、疑虑,甚至是质疑的问题予以及时回应和释明,在当前司法公信力还不够高的情况下,仍待深入研究。

目前,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进行之中。上海作为老牌改革高地在司改上也毫不含糊冲在了第一线,例如组建新中国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队伍,并首次参与案件审理;抓紧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基层法院检察院经费统一管理等五项制度。伴随四中全会的召开,上海的司法改革之路未来或为全国带来更多制度创新的经验。

王旭光:一审成名hold得住


“薄案”主审法官王旭光(资料图)

大公网评论员方乐迪

对于某些人而言,并非他们选择了历史,而是历史选择他们,这样一群人又塑造了历史。于是,他们成为历史上值得彪炳或值得铭记的人物。王旭光之于薄熙来案就是如此。他成为这个大时代符号化的一部分,同时也将这个历史闪光片段符号化。

高光时刻与高压之下

毫无疑问,薄熙来案是自公审四人帮之后最重要的政治人物审判(尚未落锤的周永康案暂且不表)。作为一场举世瞩目案件的审判官,其注定会被置于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之下。这意味着,主审法官本人注定是一个高光人物,无论做出何种判决、展现何种水准都将会被历史铭记。

接手高度关注的案件,固然有类似审判四人帮那样卓越于史书机遇。但同样,也有可能遭遇滑铁卢,成为另一种历史片段。高光构成了王旭光的第一重压力。

王旭光的另一重压力则是肩承司法审判探索者的压力。

在中共司法史上,薄案是一个具有转折性和中和的案件。在这之前,由于薄熙来的重庆作为以及中央层面周永康等人的为虎作伥,中国法治的形象遭遇重大滑坡。而以法治的方式审判薄熙来则是具有符号意义的举动。以案件为契机,迈出重塑的第一步,并在一定程度上树立新班子的法治形象。

正因承载此番意义,故而诸如微博庭审直播等具有开创意义的司法实践在此案中推出。王旭光和他的团队就是探索者。一小步能否变成一大步,成败系于此。

交锋的全程直播,使得公众获知的不仅是一个结果(其中自然会伴生一些所谓密室政治的谣诼),而一个过程。这意味着法官的所有行为都会被放大N倍,成为围观者品读的材料。这其中自然免不了专业的挑剔与半吊子的信口开河。凡此种种又是一种压力。

一审成名hold得住

所幸,王旭光以优异的表现,hold住这个重大案件,并凭借此案一审成名。

济南中院官方认证微博在2013年8月22日15时20分发布的播报中称,法庭播放完证人唐肖林的证词录像后,被告薄熙来说“我简单说两句,刚才看到了唐肖林的录像,我真是看到一个人出卖灵魂的人的丑态(注:原话如此),我没有想到”。审判长王旭光马上提醒:“被告人,本庭提醒一下,在发表意见的过程当中,不要发表贬损证人人格的语言。”

尽管这只是王旭光在审判中的一个细节,但已经可以彰显他让人信服的能力。

王旭光的专业表现和对法庭秩序的维护,让网民感叹不已。“赞一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法官,有范儿”,网友留言,王旭光“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很好。

而旁听庭审的观者也以“真不孬”这个特色词汇来总结他。中午休庭时,旁听了现场庭审的济南市天桥区居民刘卫忠向媒体讲述了观感:“我以前不了解法庭程序,目睹了上午的庭审,才知道法庭是如此庄严肃穆,法律是如此神圣威严。法官穿着法袍、拿着法槌坐在上面很威严,”末了,他感慨道“法官、检察官的表现真不孬!”由此观之,案件法治课的效果是达到了。

凭借薄熙来案的高光表现,王旭光被调往最高法任职,出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立案二庭的职责为:依法受理管辖争议案件;对不服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认为可能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及有关审判庭审查处理;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参与起草司法解释。

机会眷顾专业者

所谓机会眷顾有准备的人。娴熟控场与专业判断是积累于过往的细节与治学的用心。

王旭光长期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指导工作。他是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造,先后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师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内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

王旭光的博士毕业论文在答辩中被5位导师打出优秀的成绩,后来,这篇论文扩展后还以《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研究: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论与实务》为题,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此外,他还分别出版过司法著作,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王旭光还曾于2003年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访问学习。王旭光曾主审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遭申请破产案。

王旭光的触网经验也来源于职业的积累。在济南中院任职期间,王旭光推动了济南市网上法院的建设。“网上法院”具有较强大的服务功能,市民足不出户借助于网络就可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查阅卷宗,并与法官通过QQ网上交流。市中区“网上法院”开通以来,强大的便民服务功能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上方便了当事人。王旭光曾表示,“网上法院”一旦开通运行,法院的工作将全方位开放、透明地展现在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面前。法院的程序合法与否,实体公正与否,工作规范与否,法官廉洁与否,都要在“网上法院”中接受来自全社会的严格检验。

济南“信访诗社”也是在王旭光的支持下成立的。济南中院负责信访工作的法官们平常爱写诗,其中也有几位诗人法官。机缘巧合,这些法官们想成立一个法院的诗社。这一想法得到了法院领导的支持。王旭光还专门为诗社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信访诗社”。

王旭光还重视与学生互动,他曾多次前往山东本地高校为学生讲解案例、开展教学。譬如2009年3月,王旭光曾赴母校山东大学为高年级本科生讲授《案例教学》课程。他在与山东大学法院院领导座谈时曾表示,今后愿意在法学院的学生教学、实习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他还曾赴山东政法学院等本地高校进行教学互动。

图解:起底31位省级高院院长


“依法治国”的前世今生


大公网举办《依法治国:构建改革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政经沙龙


第一期《大公政经沙龙》嘉宾合影: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右四),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右三),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原(左三),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博士张玲玉(右二),大公网副总裁兼总编辑韩红超(左四),大公报副主笔、北京分社副总编辑马浩亮(左二),大公网副总编辑陈国栋(右一)。

大公网9月17日讯(记者邢毅)预热四中全会,纵论政经热点。为筹备好即将于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报道,大公网于9月17日举办第一期《大公政经沙龙》。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张连起,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博士张玲玉,大公报副主笔、北京分社副总编辑马浩亮,大公网中国频道主编马俊茂出席沙龙,围绕《依法治国:构建改革共识的最大公约数》这一主题畅所欲言。大公网副总裁兼总编辑韩红超出席沙龙并致欢迎词,大公网副总编辑陈国栋主持沙龙,数十位来自媒体、高校和司法系统的读者与会。

韩红超副总裁介绍了大公报新媒体战略的实施情况和未来规划。在谈到此次沙龙的主题时,韩红超副总裁介绍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10月召开,为响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会议程,大公网积极发挥自身舆论力量和港媒身份,集合法律届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发表真知灼见,为大会的宣传预热鼓与呼。

沙龙发言环节上,张连起委员分享了全国人大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主席的讲话精神,他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此外,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改革的同时,要加强政府的信息公开,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干了什么,否则政府和社会很难达成改革共识。

长期在刑诉法领域进行学术研究的张建伟教授,强调了学术界对“依法治国”和“法治”两个概念的区分。二者区别在于法律之上是否有更高权威,张建伟教授认为,“依法治国”是浅层共识,深层共识还是应该达到“法治”层面。改革应着力增强国家诚信,提升公权力的公信力,不断满足民众对于法治的渴求。

“律师,您XX法院有没有人啊?能不能保证赢啊?”高原律师发言称,日常工作中,他经常被当事人这样问。他认为,我国公民至今为止还没有真正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谈到如何构建民众的法律信仰,高律师总结了十二个字:慎立法,普法深,司法公,执法严。

整整三小时的讨论中,来自政府、学界、业界的法律专家各抒己见,对依法治国的概念、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的法律史进行了梳理,探讨了依法治国的现实困境,并结合自身常年的工作体会,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

大公政经沙龙,以大公网时政产品为依托,以《中国省级政经生态周报》为载体,从线上走到线下,邀请政、商、学、文各界人士,定期讨论当下政经热点。下一期沙龙预计于10月中旬举办。

    • 主持省教育实践活动小组13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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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会议专题研究省养老服务业工作

    • 会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客人

    • 主持常务会研究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 宣布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开幕

       

       

       

       

    • 出席2014年孔子学院总部理事座谈会

    • 会见香港知名企业家投资考察团

    • 出席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

    • 会见农工党中央原主席桑国卫

    • 在长春就安全生产和小微企业等调研

    • 会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

    • 出席吉林省情和重点项目推介会

    • 会见香港知名企业家投资考察团

    • 出席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

    • 会见农工党中央原主席桑国卫

    • 会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

    • 率援疆工作考察团在阿勒泰考察

    • 主持省委扩大会议 研究经济形势等

    • 在老干部经济形势会上通报经济形势

    • 主持会议加快推进金普新区建设工作

    • 到APEC会议主场地北京饭店实地检查

    • 出席全面深化市属国企改革推进会

    • 陪同天津市代表团学习考察

    • 到海淀、昌平调研

    • 陪同天津市代表团学习考察

    • 出席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 带天津代表团在北京学习考察 

    • 出席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 带天津代表团在北京学习考察

    • 会见华泰汽车集团董事长张秀根

    • 到滨海新区调研街镇综合执法工作

    • 会见以色列塑力公司总经理李伯奇

    • 会见比亚迪董事局主席王传福

    • 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

    • 到秦皇岛奥体中心体育馆参观考察

    • 出席京津冀协同发展小组第一次会议

    • 出席省第六次军转表彰大会

    • 会见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 主持常务会传达国务院督查组报告等 

       

    • 在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

    • 在央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上致辞

    • 开会研究部署教育实践活动下步工作

    • 在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

    • 在省高校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讲话

    • 在央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做学术报告

    • 出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17次会议

    • 会见出席2014央企河南行活动负责人

    • 在兰考县谷营乡凡集村调研

    • 主持召开全省抗旱工作汇报会

    • 主持常务会 研究推进信息化等

    • 出席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座谈会

    • 到禹州市、平顶山宝丰县察看旱情

    • 调研常州 要求提升民生保障质量

    • 主持召开民生工作调研座谈会

       

    • 出席省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工作会商

    • 会见华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一行

    • 作出批示 推广芜湖社会治理新模式

    • 会见华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一行

    • 作出批示 推广芜湖社会治理新模式

    • 出席会议 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 在省委赴市县督导组长会议上讲话

    • 在金华兰溪、武义、永康、东阳调研

    • 出席省与长城资产管理战略合作仪式

    • 在金华台州考察旅游工作

    • 听取一号课题调研组长工作汇报等

    • 前往临港地区调研装配式建筑发展

    • 前往宝山区南大地区调研

    • 会见罗尔斯·罗伊斯公司首席执行官

    • 在上海清算所调研 支持做大做强

    • 主持常务会研究智慧城市建设

    • 出席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小组会议

    • 会晤印尼和斯里兰卡外宾

    • 出席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 出席办公会督导招商项目落实情况

    • 主持省教育实践活动小组11次会议

    • 出席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并讲话

    • 主持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

    • 出席办公会督导招商项目落实情况

    • 在九江调研 开创昌九一体化新局面

       

       

    • 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副主席蒋孝严

    • 出席省2014年引进生座谈会

    • 出席省级老同志座谈会

    • 会见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诺沃肖洛夫

    • 出席省级老同志座谈会

    • 会见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

    • 接见武警广东总队第四次党代会代表

    • 会见加拿大外交部长约翰·贝尔德

    • 主持2014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

    • 出席"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

    • 在佛山调研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

    • 会见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

    • 主持省对口支援藏疆工作小组会议

    • 在省13期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做报告

    • 主持举行省政府常务会议

    • 主持"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

    • 率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省属企业调研 

    • 出席省委六届六次全体会议

    • 主持召开六届第25次常务会议

    • 主持会议坚决拥护中央审查周永康

       

    • 到区安监局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向云南鲁甸地震遇难同胞默哀

    • 检查群众安置工作

    • 听取牛栏江堰塞湖排险处置工作

    • 检查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 乘直升机察看堰塞湖险情

    • 出席鲁甸抗震救灾军地座谈会

    • 向云南鲁甸地震遇难同胞默哀

    • 带头向地震灾区捐款

    • 检查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 要求向抗震救灾子弟兵学习

    • 乘直升机察看堰塞湖险情

    • 出席鲁甸抗震救灾军地座谈会

    • 会见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一行

    • 出席宁夏贵州合作交流座谈会

    • 率贵州省党政代表团在白银考察

    • 主持会议总结甘宁学习考察成果

       

    • 会见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一行

    • 出席宁夏贵州合作交流座谈会

    • 率贵州省党政代表团在白银考察

    • 出席会议总结甘宁学习考察成果

    • 会见保利集团董事长徐念沙一行

    • 主持常务会研究部署信息产业发展等

    • 与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

    • 到娄底市区、冷水江市和新化县调研

    • 出席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讲话

    • 会见新一届全省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

    • 会见工业信部副部长许达哲一行 

    • 在郴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会见工业信部副部长许达哲一行

    • 到郴州市临武县、宜章县等地调研

       

    • 主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 出席上海通用汽车武汉基地二期签约

    • 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

    • 会见省军转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

    • 在纪念省人代会成立60周年大会讲话

    • 寄语全省大学生村官服务三农工作

    • 会见省军转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

    • 出席纪念省人代会成立60周年大会

    • 寄语全省大学生村官服务三农工作

    • 主持常务会 强调抓好当前安全生产

    • 到恩施州调研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 会见伊利集团董事长潘刚

    • 主持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 会见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一行

    • 在万州区调研

    • 主持常委会 做好党风廉政反腐工作 

       

    • 主持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文化繁荣发展

    • 出席中国工程院制造强国考察调研会

    • 在永川调研 以结构调整促进稳增长

    • 主持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 主持常委会 学习借鉴沪自贸区经验

    • 前往成都市调研信息产业发展情况

    • 出席省对口援藏工作经验交流会

    • 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 赴绵阳市调研科技城建设

    • 出席省教育实践活动视频会议

    • 开会贯彻俞正声赴藏考察重要批示等

    • 听取2014年第一轮省委巡视工作汇报

    • 深入铜川市的农村、社区和古镇调研

    •  

    • 出席石泉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

    • 出席第九次陕南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 

    • 参加乡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

    • 在阳泉市调研 在武乡县调研

    • 参加蟠龙镇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

    • 出席山西省第十四届运会开幕式

    • 出席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

    • 主持省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座谈会 

       

    • 参加乡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

    • 出席山西省第十四届运会开幕式

    • 出席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

    • 在太钢集团调研

    • 在晋城市调研 安全生产相关调研

    • 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

    • 会见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宋秀岩

    • 参观中国·内蒙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

    • 在兴安盟阿尔山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

    • 陪同刘延东在内蒙古调研

    • 出席内蒙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开幕式 

    • 出席宁夏第14届运动会开幕式

    • 会见新华通讯社总编辑何平一行

    • 主持会议听取区第一轮巡视工作情况

    • 会见全国政协常委朱维群一行

       

    • 出席宁夏第14届运动会开幕式

    • 召开专题会 听取区招商招展等情况

       

       

    • 会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调研组

    • 对玛曲县境内重大交通事故作批示

    • 会见中国邮政集团总经理李国华

    • 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

    • 出席中央第五巡回督导组情况反馈会

    • 会见港澳政协委员和特邀委员考察团

    • 主持召开省网信小组第一次会议

       

    • 会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调研组

    • 主持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 在兰州调研地方金融机构

    • 对玛曲县境内重大交通事故作批示

    • 会见中国邮政集团总经理李国华

    • 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

    • 陪同贵州省代表团白银考察

    • 出席中央第五巡回督导组情况反馈会

    • 会见参加“2014藏毯展”的国外嘉宾

       

    • 出席丝路经济带地毯产业合作会议

    • 检查“藏毯展会”布展工作 

    • 看望尼木县特大交通事故伤员

    • 主持常务会 研究部署区城镇化工作

    • 主持召开视频会传达习近平重要支持

    • 会见中宣部副部长蔡赴朝一行

    • 会见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

    • 看望尼木县特大交通事故伤员

    • 会见全国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诸葛彩华

    • 会见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

    • 主持常委会 打好反恐人民战争

    • 会见新疆群众体育“双先”代表

    • 出席区第13届运动会在油城开幕式

    • 在克拉玛依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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