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2月8日讯 (记者 古宁)深圳人力资源保障局和深圳公安局相关人士8日透露,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交委、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总工会等六部门,自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1月27日,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百日专项行动,对恶意欠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尤其是对年底发生欠薪可能性较高的建筑施工、低端制造、建筑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企业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将予以重点关注。
经过近几年的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类犯罪案件已得到遏制。深圳人力资源保障局当天公布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深圳发生30人以上劳资纠纷情况连续下降。其中,2014年318件,2015年217件,2016年1月至11月110件,共计645件。据了解,部分企业主摄于法律威严,为逃避打击,转而采取欠薪后不逃匿,但以转移财产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的方式将员工推向政府和社会。因此,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将着力打击一批转移财产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典型案件。
上半年深拒不支付相关案件同比去年上升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深圳市治安巡警支队行动处副处长林耿民介绍,2016年上半年,深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的相关案件同比去年上升了近6%。另有数据显示,上半年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9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36宗,刑拘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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