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0月26日讯(记者何花)近日,深圳检察院公布的一起港人涉嫌走私案例引起关注。一名84岁的香港籍退休男子蔡某某从香港带了6件毛衣入境,结果被深圳海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记者了解到,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入罪标准是逃税10万元(人民币,下同),蔡某某涉嫌偷逃税额为652.89元,但是因其触犯了“三次走私”的相关法规,因此被移送。深圳检察院经审查,最终决定因其主观恶性不深,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港翁1年内3次走私
案情显示,2015年10月,84岁的香港籍退休男子蔡某某根据水客头派货,领了6件毛衣从罗湖口岸过关,结果被海关工作人员例行抽查时查获。记者了解到,蔡某某带毛衣的目的仅是为了赚取58元的带工费,贴补家用。因为他早已退休,靠领综援度日,过日子手头有些紧,刚好退休在家又没事做,出来走动走动,就认识了派货的水客头,结果做起了水客。
根据检方查证,蔡某某在此之前的一年内已经有两次因走私被给予行政处罚的记录,这是今年第三次实施了走私行为被抓获,而之前走私过关的也是一些奶粉、香烟、手表等小物件。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俗称的“三次走私”,无论偷逃应缴税额多少,均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蔡某某今年高龄84岁,根据我国刑法,“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可以对蔡某某的走私普通货物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他没有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并不深,所以检方对其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耄耋之年的蔡某某也表示以后不再做水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