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六次事故:蒋洁敏曾被警告
6月30日下午6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的处理决定。通告中称,蒋洁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蒋洁敏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翻看蒋洁敏早前经历,2011年,时任中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的蒋洁敏,曾因中石油下属公司在大连接二连三的事故受到国务院的处罚。当时蒋被处以警告处分,并要求其所管辖的中石油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做出深刻检查。
纵观早前蒋洁敏的从政经历,其参加工作起就进入石油领域,从一名普通的油田技术员逐步成为中国石油的掌舵者—— 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乃至最后成为中央委员。
蒋洁敏简历显示,2007年5月至2013年3月, 蒋洁敏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和中国石油集团党组书记,为石油领域的一把手。然而正是在这6年间,以中石油大连所属企业为例,安全责任事故频发,仅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6起。
其中,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据统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亿元。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中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被处以警告处分,国务院同时责成中石油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做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