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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回应男子养女难上户口:属于违规领养

  落实女儿户口

  是他现在最大心愿

  现在,最让陈西清发愁的,是辉辉的户口问题。“从孩子进家门那天起,我就想给她办户口,但是因为我不符合收养条件,一直都没法办下来。”

  陈西清说,因为孩子不是从福利院领养的,又找不到亲生父母,孩子的亲子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都办不出来,没有这些,根本办不了户口。

  没户口的麻烦,很快显现了出来,“现在能够上学,还是学校通融的结果,每学期还要多交一笔教育附加费,但没有正式学籍。”

  孩子马上就要上初中了,没户口根本上不了。再说,以后成年了,找工作、结婚,可是一个大问题。

  他曾多次到捡到女儿的地方打听,但一直未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

  昨天采访的时候,我们见到了辉辉。这个乖巧的女孩坐在家门口的小石凳上看书,面目清秀,有些瘦弱。

  自己瘫痪后,陈西清提出把辉辉送到福利院。不过,孩子不愿意。

  “辉辉,把你送人好不好啊?”虽然是一句父女间的玩笑,但辉辉明显当真了,眼圈一红,眼泪就一颗颗地落到了地上。

  “我不想离开爸爸,以后我可以照顾他。”辉辉用手背擦干眼泪,像个小大人似的说。

  部门回应

  兰溪市民政局:

  单身男性收养女儿,年龄必须相差40岁

  昨天,记者联系了兰溪市民政局和社会福利院,帮辉辉咨询上户口的事。

  兰溪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纪利群表示,违规领养小孩的事,在农村比较普遍。对于辉辉的事,他们也有所了解。按照法律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儿,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两者年龄必须相差40岁以上。

  陈西清收养女儿时只有35岁,明显不符合规定,因此办不出领养证,也无法给孩子上户口。

  按照规定,陈西清捡到孩子的时候,应该将孩子送交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 责任编辑: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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