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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禁食条款有望恢复入法 最高可罚1000元

2013年5月5日,地铁14号线,一名乘客正在车厢内饮食。多位委员和代表表示,“地铁禁食”条款还需再作人性化考虑,比如对于老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的照顾。今年2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禁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

  ■ 探访

  4号线“禁食” 主要靠劝阻

  昨天早晨,记者在5号线惠新西街南口站看到,有乘客在地铁站附近买了包子、饮料等食物,然后带进地铁站,安检工作人员并没有阻拦。

  8时许的5号线车厢虽然已进入上班早高峰,但人群之间很容易挤出缝隙。地铁一开动,就有少数乘客利用这“肩肘之间”的距离,掏出早点吃。

  “生活节奏太快了,上班路远,路上吃早点能节约时间。”乘客郭小姐表示。记者昨天随机询问了多位乘客,多数人都认为,如果吃一些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是对其他乘客的不尊重,遗洒掉渣也不卫生,但如果吃口香糖等则无碍文明。

  据了解,地铁4号线自2009年开通之初就倡导不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

  记者昨天从4号线运营方获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主要通过广播、提示标志、劝阻提醒等形式,建议乘客在车站和车厢内不要饮食,工作人员看到有乘客在车站饮食时,会加以说明和劝阻。

  ■ 背景

  禁食条款废存“拉抽屉式”调整

  从轨道安全条例草案的公示到一审,3个月内,北京“地铁禁食”条款的废存,经历了一轮“拉抽屉”式调整。

  今年2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禁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此外,还对“地铁禁食”规定了罚则——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地铁禁食”条款随即引发了广泛争议和讨论。有乘客认为“一刀切”禁止吃东西难以接受,也有法学专家认为这个规定缺乏立法基础,且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近日曾表示,在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已将该条删去。市政府法制办认为,此条款更适宜纳入到乘车手册中,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提倡行为。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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