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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村支书利用职务便利冒领3000万涉农贷款

近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去年我省共查处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涉贷案件70余起,其中发生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冒名贷款案件就达60余起,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不法分子利用涉农贷款审核手续简单、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等漏洞,借用、冒用农民身份信息套取涉农信贷资金:一是亲朋好友随意借出。

  “冒领”有三种方式

  不法分子利用涉农贷款审核手续简单、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等漏洞,借用、冒用农民身份信息套取涉农信贷资金:

  一是亲朋好友随意借出。一些受害人经不起亲戚朋友的劝说,碍于情面,在不明其真实意图的情况下就将身份证借出。

  二是贪图便宜有偿借出。不法分子许诺给予一定好处或经济利益等,受害人一时贪图蝇头小利,就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

  三是保管不善被人冒用。

  “冒领贷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冒名者的切身利益,使其背上不良信用记录,而且可能造成涉农信贷资金的大量损失,影响国家‘三农’政策的惠及实施,最终将极大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表示。

  堵塞涉农贷款的程序漏洞

  如何打击、整治冒名贷款行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要提升广大农民防范意识,谨慎使用身份证件;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资金审核监控,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冒用、借用他人身份证实施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危害金融机构利益的违法贷款行为。

  此外,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之间还要强化信息交流并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尤其是在贷款人员真实身份核查、背景审查等方面相互支持与合作。

  警方提醒,金融机构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需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对冒用身份证、冒名贷款等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手段,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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