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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村支书利用职务便利冒领3000万涉农贷款

近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去年我省共查处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涉贷案件70余起,其中发生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冒名贷款案件就达60余起,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不法分子利用涉农贷款审核手续简单、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等漏洞,借用、冒用农民身份信息套取涉农信贷资金:一是亲朋好友随意借出。

  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王昕

  近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去年我省共查处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涉贷案件70余起,其中发生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冒名贷款案件就达60余起,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

  在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扶持力度之时,这3000万元涉农贷款的去向,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

  3000万涉农贷款被冒领

  2013年10月16日,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该县邮政储蓄银行报案称,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贾维军冒用他人名义,骗取该行“四户联保”贷款20万元。

  警方查明,51岁的贾维军系沙洋县李市镇张巷村前任村支书。2012年9月2日,贾维军借用其邻居及其亲戚等4人的身份信息,利用其身为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出具村民委员会的虚假证明材料,虚构此4人为养猪大户,骗取了沙洋县邮政储蓄银行“四户联保”贷款20万元。

  贷款逾期后,贾维军拒不还款,致使沙洋县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8000余元无法收回。

  除了贷款人冒用他人信息外,信贷员也是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贷款的主体。

  警方查明,监利县信用联社大垸信用社信贷员许某、李某、杨某、袁某等4人,在发放小额农贷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社内部规章制度发放,存在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等违法行为,涉及逾期贷款371笔,涉案金额1313万元。

  据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查处的案件中,共涉及出借身份证100余人,冒用他人身份证30余人,涉及冒领金额3000余万元。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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