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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死囚写悔过书称曾诬陷人 还未对证即被枪决(图)

李小冬则交代,其中一起杀人案发生在河南省唐河县,自己系受雇犯罪,雇主是同村的李学林。李学林1972年生人,住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镇大李营村,小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开过养殖场,李建东曾在养殖场打工。

  承认因分赃不均遭威胁起意杀人

  信中,李小冬道出杀死李建东的原因。

  李小冬称,因为儿子超生,被村里罚了款,他恨上了村计生干部李连才,曾在一天晚上用土枪对准李连才家的窗户开了一枪。“我离开李连才家刚走两步,李建东蹿了出来。他正在李连才家偷东西,但什么都没偷到。我的一举一动都让他看到了。”

  李小冬称,从此以后两人经常一起偷东西,但变卖赃物后钱经常被李建东独占,而且还经常借钱不还。“有几次我找他要钱,他还说我别把他逼急了,逼急了他不让我好过。”李小冬认为李建东经常用当初的事情威胁自己,是个“定时炸弹”。

  按照信中的说法,2003年春节前,李建东向李小冬要500元过年,李小冬不愿给,又遭威胁。李小冬只好开着拖拉机卖了10袋小麦,把卖小麦的500元钱中的300元给了李建东,说剩下200元要自己全家过年用。但李建东不肯罢休,称自己春节后要去外地打工,要求李小冬春节后给他准备200元路费。

  “我恨他,恨得很。他说过了年要走,我怎么也不能让他走,这才设计了杀死李建东的全部计划。”李小冬在信中写道。

  再现波折:二审开庭时 悔过书未做新证据提交

  李学林的申诉律师、北京永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讲述了信的由来。

  王永杰前往襄阳监狱会见李学林时,李学林说,开庭前,他和李小冬等4人都被羁押在襄阳看守所。一审开庭后,李学林到看守所里的理发室去理发,当时李小冬也在,趁人不注意,李小冬将一个烟盒扔在地上,示意李学林捡,李学林捡起来揣进了兜里。

  回到监室后,李学林发现烟盒里有一封信,写在普通信纸上,一共4页,末尾没有写时间。李学林看后意识到信的重要性,在二审开庭前的一次律师会见时,他把信交给律师倪移生。

  但在二审开庭时,律师没有把它当做新证据提交给法庭。“我问过倪律师,他没有说明理由。”王永杰说。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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