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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起诉铁路公司要求“站票打5折”败诉

作为雷闯的代理律师之一,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陈进学律师介绍,铁路局为满足市场需求发售无座票,属于市场行为,因此应遵守《合同法》。雷闯:很多人买过站票,但是大多数没有这样的权利意识,即觉得站票坐票同价侵犯了他们的权益。

  对话

  雷闯:明年还会起诉

  京华时报:站票由来已久,但是鲜有人把铁路公司告上法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

  雷闯:很多人买过站票,但是大多数没有这样的权利意识,即觉得站票坐票同价侵犯了他们的权益。其次,一部分人可能具备这样的法律意识,但是未必愿意承担维权成本。还有一种情况是,法院往往不给立案。对于我来说,权益和尊严无价,我们应该来维护。

  京华时报:起诉成本有多大,有想过会败诉吗?

  雷闯:立案一天,开庭一天,宣判一天,中间还有一些时间来做准备工作,这是时间成本。经济上,我们请了律师,加起来再加上中间花费的大概有2500元左右。从开始我就知道是赔本的维权,可是就像我之前起诉上海铁路局,虽然最后没有立案,但是我拿到了一个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我觉得这就够了,我喜欢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

  京华时报:有的人觉得到现在(败诉),你并没有撼动这个制度。

  雷闯:最后25元的诉讼费用是我来承担,我就在网上筹集,每人5毛,一方面把严肃的事情变得好玩,一方面能够感觉到有人具体地在支持我,觉得做这个事情很有意义。虽然最后可能不像我们期望的一样,但是根据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我们最后一定能胜诉。我明年还会继续(就这个事情)起诉。

  京华时报:如果有人买了半价票,最终坐上了座位,对于买坐票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不公。

  雷闯:坐票的一定有座位,同价的站票则没有,这是不对等的。具体怎么让这套制度更加完善,我没有这些很专业的知识。但是作为消费者来说,我的付出与得到的服务不匹配,我就可以维护我的权益。

  • 责任编辑: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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