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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公务接待费无接待清单不能报销

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长期依赖于公务接待生存的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将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自负盈亏。办法明确要求,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和公务接待清单。

  对于接待标准,办法要求,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单位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警车和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自负盈亏

  对于接待场所,办法要求,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违规追究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

  在监督问责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涉及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一天,本市98个部门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比2013年预算减少的有96个部门,总计减少约1400万元。市教委、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是公务接待费缩减最多的部门,市教委从去年的1349.06万元下降到今年的1079.24万元,减少269.82万元;市公安局从去年的800.61万元下降到今年的635.98万元,减少164.64万元;市工商局从去年的251.53万元下降到今年的165.83万元,减少85.7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最多的三个部门是,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厅(财务处),分别为1079.24万元、635.98万元、321.84万元。 晨报记者 刘洋

  • 责任编辑: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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