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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开庭 是否故意杀人成焦点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胡平当晚可能因为米酒中毒影响了自己的意识判断和行为控制,并依据伤者和死者身体上弹孔伤痕提出,双方是在争执中造成开枪过失杀人。辩护人另外根据被告人在事发后没有逃离、提醒他人救人等事实,认为胡平有自首认罪情节,请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新华网广西贵港2月13日电 广西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持枪故意杀人案13日在贵港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造成1名孕妇死亡、1人受伤,受到媒体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案情回顾:发生在米粉店的枪击案

  对于蔡世勇来说,3个多月以前发生在广西平南县大鹏镇自家经营的米粉店的惨案时时浮现在眼前: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醉酒后持枪闯入店内,短时间内向他和妻子吴英连开数枪,怀孕5月的吴英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自己也受轻伤。

  时隔数月后,这起案件2月13日在贵港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2位民警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案件。当天19时许,被告人胡平与刘华、罗忠政到大鹏镇的兄弟酒家吃饭喝酒。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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