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现行抓获小偷者奖励1000元”,在南京燕子矶街道,类似横幅随处可见。小区一居民表示,以前每年春节前后,都会听说不少盗窃案,而这些横幅挂出来后,都没听说哪家被小偷光顾了。
@listandpaper:公安部门本来就办案经费紧张,抓一名小偷奖励1000元,钱从何来?
@王俊霞:捉贼是民警的分内之事,现在却通过奖励,错位转嫁给了民众。民众捉贼的热情是激起来了,但在奖金刺激下,民众若逞匹夫之勇抓贼而受伤,该由谁负责?
@刘昌海:全民抓贼有奖,这是对群众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有助于弘扬社会的正气。我们需要对小偷同仇敌忾的社会氛围,只有让坏人不敢作恶,我们才可能处于安全之中。
@汪昌莲:设立有奖抓贼制度,不如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盗窃多发地区和部位,增加出警力量,开展打击盗窃犯罪专项行动。
@屈正州: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以群众性、互助性为特点的群防群治,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很多地方都在实行,但也需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安plee12:依靠群众历来都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在人情日趋冷漠的现代社会,重拾这一传统很有必要。
(李芹 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