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王祖国也是此次被裁对象之一,他在广州站已经工作了20年,20年来,没有一个春节能和父母团聚。
记者:
你快没有工作了,你妈妈知道吗?
王祖国 广州站客运员:
她听了以后肯定不相信,因为我们干了这么久了,都不相信我们没有工作了。
解说:
几百个人就这样一边工作,一边在煎熬中等待单位的消息,他们希望单位有一天能改变主意和他们续签合同。
王祖国:
走法律的途径是想过,但是我们的能力有限,我们是最底层的,最底层的工人跟国有企业来打(官司),等于是鸡蛋碰石头。
解说:
2013年11月4日,在等待了三个月后,广州铁路集团决定继续和这几百名劳务工续签两年的合同。
主持人:
刚才在短片里面,我们认识了曹莉这样的一位36岁的广铁集团的工作人员,36岁的她已经在广铁集团工作了15年,那么在过去她曾经与单位签订过两次劳务派遣合同,第二次到期时间在去年的12月底,那么本来她应当继续签订的是一份长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和她的几百位同事都被拒签了。我们来分析一下曹莉的这种情况,我们要依照的是什么法来分析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版的,我们来看一下,那么具备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该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长期合同,曹莉我们看属于什么情况,曹莉已经工作15年,这个法里面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曹莉已经具备了。
第二条跟她没有关系,我们再看第三条,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犯错的,续订劳动合同。我们看曹莉满足这一条,也满足第三条。这种情况下广铁集团跟她不再续签了,怎么看待这种情况?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连线一位专家,来自社科院社会学所的研究员张翼先生。张翼先生,您看,刚才我们也依照劳动法比照了一下曹莉的这种情况,广铁集团有没有违反相应的法律?
张翼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现在要看两个情况,第一个情况就是广铁集团,它用的这样一些劳动派遣合同工,它是不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如果是这样可以的。
主持人:
这个是不是没有固定标准或者模糊标准,怎么定义都可以?
张翼:
这个不行。临时性指用工劳动合同存续期不超过六个月才算是临时性的。
主持人:
曹莉不在这一列。
张翼:
不在这一列。
主持人:
替代性?
张翼:
替代性指本职岗位上员工学习期间、休假期间采用劳务派遣工来解决工作岗位。
主持人:
曹莉很明显也不在这一列,剩下一个辅助性。
张翼:
从广铁集团这个集团性质这个工作不是辅助性的劳动工。
主持人:
三性集团都是不符合的话,怎么看待广铁集团这次不跟曹莉续签?
张翼:
把不续签改为劳动用工合同最好。
主持人:
应该进行长期签订下去。
张翼:
先把劳务派遣工这种形式结束,然后转化为劳动合同。
主持人:
您恰巧说到我接下来要问的这个问题,经过曹莉,还有百位工友这样的争取,现在对方要跟他们签订新一轮的两年期的合同,现在问题又来了,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刚才我念的第三款的话,你已经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了,再签订的话,就是应当自然而然就是一个长期、固定的合同了,为什么这次非但不是固定,反而又变成了一个两年期了。刚才说要连续两次了,已经开始第三次了。
张翼:
这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还是跟广铁集团签的,如果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明显是错了,应该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跟广铁集团签的,应该签的是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
主持人:
曹莉到底签还是不签,签的话签下来只是两年,如果不签,不知道面对是什么命运,应该怎么办?
张翼:
如果是跟广铁集团签了两年,签下来,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从劳务派遣工和劳动合同工转变。
主持人:
但是两年。
张翼:
尽管是两年,但是同工同酬现象就能够保护。
主持人:
好,谢谢您张先生,稍后会有更多的问题请教您,看完曹莉的故事,了解完她的遭遇之后,我们就想知道,在曹莉和她的工友和相关部门进行谈判,谈判到底怎么进行?作为用工方他们这么做理由又是什么?继续关注。
解说:
合同能续还是不能续,这对曹莉还有几百名广铁集团的劳务工而言,绝不仅仅只是一份工作的问题,而是一家老小未来赖以生活的依靠,这一晚当记者正在采访曹莉之时,她却突然接到了来自工会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