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爆炸事故后,当地居民远离化工园区的愿望更加迫切,开始向当地政府请愿搬迁。居民的系列举动让青岛市民生存之困与石化环境隐忧之间的矛盾暴露无遗。
山东一不具姓名的海洋经济专家表示,渤海、黄海沿岸化工产业云集,同质化严重,大型化工企业在地域选择上占据了主动权,而开发区为了加大力度引入项目,必然会以牺牲生态环保为代价,与青岛沿海旅游城市的定位相悖,也走向国家发展海洋经济的反面。沈阳化工大学副教授李庆禄对此表达了同样观点。在他看来,化工产业发展需要大量水资源,而且沿海城市便于产品运输等,非常适合化工企业的要求,在当地政府追求经济效益的诱惑下,形成了目前化工企业遍布沿海、沿江等水资源丰富地区的局面。
“‘11·22’爆炸事故将对该乙烯项目产生多大影响,目前还待进一步具体评估。”青岛炼化前述负责人说。
但李庆禄坦言,青岛目前的化工产业应该停止继续扩张的脚步,重新反思。他分析称,青岛当前整体化工布局混乱,规划不科学、不清晰。每个地方的化工布局应该以居民安全为基本要求,化工产业应与居民区严格分离,显然,青岛没有做到。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发布会上,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介绍,黄岛地下输油管道密集,布局拥挤。但他认为,管道距离居民小区符合国家“30米”的新规。
2009年8月1日起,山东省施行的《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设计和建设管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5米,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米;(二)地面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米,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60米。
李庆禄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化工企业布局基本指导思想是与居民必须分开,并不是“相距30米”那样简单。更为重要的是,绝对不允许各种管道交叉及近距离平行安装。如此安装,相当于在一枚炸弹旁边又放了一枚炸弹。
李庆禄分析称,山东石化基地、企业大都是在改革开放后建设投产,当时为了降低成本、要效益,主要采取“集中”建设,致使各地管道布局密集,在淄博、潍坊、东营等石油化工基地普遍存在。
“长远来看,作为旅游城市的青岛,上马乙烯项目最终将得不偿失。”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