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废止劳教制度是顺应民意
浦志强作为黄成城的代理律师,有媒体赞誉浦志强通过个案推动了劳教制度废除的进程。11月17日,浦志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观点过于溢美。(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他认为,因为劳动教养制度本身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譬如说没有法律依据,不需要经过法庭审判,所以劳动教养对象没有多少有效的申辩途径和救济途径直接生效。事实上,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从孙志刚事件之后,学术界和全国人大代表、包括司法实务界的人都在用各自的方式设法推动劳教制度废止或重大改革。
浦志强认为,劳教制度的危害,主要就是让人感到恐惧。“它太随意了,不需要什么法律依据,仅凭公安机关的认定,就可以把人关进牢里。研究表明,劳教显示出公安机关权力的专横,是维稳的副产品。”劳动教养制度的特点,决定了它在法治的环境之下不可能一直存在。所以,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顺应民意。
李方平,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劳教制度废除的知名公益律师。11月18日,《法制周报》记者对李方平进行了专访。
“你认为中央此次提出废除劳教制度是出于哪些因素的考虑?有何积极意义?”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李方平称,作为法律人有必要对劳教制度的设立和运行进行深刻反思。毫无疑问,劳教制度是特定时空环境下的非法治产物,甚至与1954年《宪法》第八十九条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 的规定直接相悖。(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劳教制度在肃反、反右、严打、维稳等各个历史阶段,均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劳教制度虽然将告终结,但它给中国法治和人权所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值得国人,尤其是法律人永远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