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指一审误判 坚称韩磊系过失致人死亡
10月8日下午,韩磊通过代理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其主要理由是当初不知道是婴儿车,也不知道自己摔的是婴儿,上诉意见与法庭的辩护意见基本一致。
据悉,韩磊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已经与此前的律师解除了代理,委托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徐平律师作为其二审的辩护人。
徐平律师称,在全面阅读卷宗、会见当事人后,他认为韩磊案存在误判。因为当时争执的时间很短,且争执中被害人母亲和韩磊双双倒地,当时韩磊的主观心态是不能再打被害人母亲。他恐惧再次回到监狱,“本质的恐惧,加上强烈的愤怒感,让韩磊将怒火发泄到了旁边的婴儿车”。徐平认为,如果在法律上存在这种过失的可能性,法庭审理中就应该排除。
徐平律师还表示,韩磊的父母一直想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并道歉,但对方的态度比较坚决。他还表示,韩磊是有求生意愿的,韩磊的父母也期望儿子能够保命,希望能尽最大努力弥补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