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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摔婴案今天二审 辩方称摔婴因怕回监狱

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今日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据悉,韩磊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已经与此前的律师解除了代理,委托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徐平律师作为其二审的辩护人。

被告人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中新网11月19日电 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今日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而其辩护律师认为,该案存在误判,韩磊摔童有过失成分。

  被告人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今年7月23日20时许,被告人韩磊、李明驾车至大兴区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韩磊将李某的女儿孙某某从幼儿车内抓起摔在地上,李明当场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7月26日,被摔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9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韩磊刑事责任。此外,韩磊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经数次减刑于去年年底刑满释放。因此,检方认为,韩磊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建议法庭判处其死刑。

  韩磊当庭辩称,当时他与女童母亲发生口角,因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与一名女人打架很丢人,就把身旁的车高举摔在地上,他没有看车里,也不知道童车里有小孩。他说:“当时我只是想摔东西泄愤,没有故意伤害孩子。”他还表示,自己不知道那是一个孩子,也不认识婴儿车。自己在监狱17年刚出来不久,好多东西不认识。

  韩磊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称,韩磊案发之前曾有过醉酒之后出现“癫狂状态”的情况,韩磊此前在监狱服刑期间还曾自杀过。案发当天,韩磊喝了三顿酒,不能排除韩磊在摔孩子时处于酒后失去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状态。律师当庭提请法庭对韩磊的控制能力进行鉴定。

  9月25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在宣读刑事判决之前,法院裁定准许女童的父母撤回对被告人韩磊的附带民事起诉。此前在庭审阶段,女童的父母曾向韩磊提出273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并拒绝调解,要求对韩磊严惩。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韩磊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地上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事发后将韩磊带离现场的李明构成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结合前罪未执行完部分,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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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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