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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B级通缉犯受审当庭落泪 潜逃13年已重组家庭

姜伟与王某在2008年育有一子,姜某给孩子取名与在北京的儿子姓名读音相同,只是文字有别。姜伟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期间,主动揭发检举了一起涉枪伤人案件,法庭上,公诉人确认姜伟存在此揭发检举行为,该案件已经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公安部B级通缉犯受审当庭落泪潜逃13年已重组家庭

  人民网北京11月14日电(杨孟辰)13年前,他是国企高管,挪用公款炒股、外借朋友,到期无法归还,遂携其管理的130多万公款潜逃,他抛下了年迈的父亲、一直感情不和的妻子和刚满两岁的儿子,这一年他30岁。

  在逃期间,他伪造身份证、户口本,远逃千里,与除父亲以外的所有亲友断绝联系。在成都,他利用虚假身份欺骗他人,在已有妻儿的情况下,再次娶妻生子。

  他本名姜伟,今天上午他坐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为高利息挪用公款借朋友难填亏空不告而别

  姜伟1988年从某职业高中毕业后到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北京公司(以下简称“中黑北京公司”)实习, 1992年姜伟调入该公司财务处工作,后来因为工作业绩出色,1997年升任为经营财务部副经理。

  1999年,姜伟认识了某证券公司负责人孙某,孙某称,如果将闲置资金存放在他们那里,可以获取高于银行的利息。在姜伟建议下,公司同意了这一做法,并指派姜伟具体办理此项业务。负责此项业务期间,姜伟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赚取利息差。

  1999年初,姜伟朋友钱某以高利息向其借钱,经不住诱惑,姜伟挪用公款50万给了钱某。但是到了还款日期后,钱某消失了。

  姜伟无奈,从2000年初,姜伟将公司存在该证券公司的150万转入妻子账户炒股,打算赚了钱补上亏空,结果,窟窿越来越大,姜伟产生了携款潜逃的想法。

  2000年5月初的一天早上,姜伟妻子刘某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她不知道,丈夫将“消失”13年。这一年姜伟30岁。姜伟带上他之前从妻子股票账户取出的104万(出逃前挥霍其中20万)和两张假身份证,从北京飞往了桂林。

  企业举报警方发布通缉令

  2000年7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中黑北京公司的举报,称其公司经营财务部副经理姜伟在职期间,未经单位许可,先后多次私自将单位公款150余万元从公司账户取出,据为己有,之后不知去向,请检察院对姜伟立案侦查。

  当年,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726元,姜伟涉嫌贪污数额相当于近百人的年工资总和。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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