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提出无罪抗诉
省高院发回重审
2010年5月4日,周余强夫妇终于看到了曙光。这一天,江苏省检察院发出一份刑事抗诉书,就周余强职务侵占罪一案,向江苏省高院提出抗诉。这份抗诉书中称“原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应该改判周余强无罪。”当时,周余强仍然在监狱服刑。
这份抗诉书在陈述理由时提到,周余强与正太集团的承包关系是“死”承包,周余强定额上缴承包金,正太集团包盈不亏,不承担承包经营风险,由周余强自行承担企业的盈亏,行使经营管理权,自主决定工资分配。周余强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一、二审法院判决当事人有罪,而省检察院做出无罪抗诉,这种情况非常罕见。”耿延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正因为罕见,他与当事人才觉得这份刑事抗诉书格外珍贵,因为这表现了省检察院的尽责,这也为下一步法院重新审理创造了条件。
2011年10月28日,周余强被假释出狱。
2011年11月4日,省高院做出裁定,撤销了姜堰、泰州两级法院的原审裁定和判决,案件交由泰州中院重审。随后,周余强的“假释”被撤销。
2012年12月5日,周余强等来了泰州市中院的重审开庭,对于此次重审,周余强满怀希望。
重审时的庭审出奇地顺利。庭审开始后,泰州市检察院没有宣读起诉书,也没有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在庭审最后,法院询问检察院意见,检察官表示,认可江苏省检察院的意见。法官表示既然控辩双方意见一致,庭审就到此结束。
但近一年了,泰州市中院的判决仍然没有出来。
重审近一年还未判决
泰州中院称仍在“走程序”
“没有法院判决,我不能算是有罪,可是也不能说是无罪的。现在我就想拿到法院重审的判决书。”周余强说。
对此,有业内人士告诉周余强,这个案子的重审过程肯定不会很顺利。因为根据省检察院的意见,周余强是无罪的。这样一来,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就是错的,这两级法院办了错案,现在错案需要纠正。但对法院的纠错历来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一旦纠错,随之而来的便是对当事人的赔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等问题。单纯就案件来说,重审一点也不难。难的是重审过后,法院要面临的一系列后续问题。
周余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泰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他,让他到姜堰市法院。对此周余强与代理律师耿延不能接受。因为这既无相应的法律文件,也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又违反了法律程序。
2013年11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泰州市中院有关人士,对方表示周余强一案的重审仍然在程序中,按照规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不能接受采访。
对此,耿延告诉记者,就重审案件来说,时间往往会拖得长一些,但按照法律规定,最长也不能超过6个月。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一年,但泰州中院迟迟不判。
周余强捧着手中厚厚的材料,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最困难的日子他已经挺过来了,为了争取自己的清白,他一定会继续坚持,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