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其实当你看这样的冲突之后的很多细节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实双方也都有很大的责任,你说你缺德,其实人家可能很早之前就在说是你们缺德,比如说泼完东西之后,被泼了的当中有极其愤怒的人,就停在楼下不仅不走,而且把音响开到最大,并且集体向楼上甩中指。这样的话,有可能泼完东西的人早已经把窗户关上,躲起来了,但是其他的人感觉你又是在骂他,又引起了新的一轮这样的冲突和火,这样的事情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很多,难道真的没有解决的办法吗?
你认为该由谁来管理小区广场跳舞活动等负面影响,相关的调查,看看大家选择的答案。平常大家总说人城管,在这认为城管该管的24.26%,街道该管的27.50%,小区业委会17.73%,活动组织者,也就是跳舞的人本身,占30.52%,认为他该承担责任,这里都没有过半数。
接下来我们看,其实各地也在出台各地有关的管理办法。比如上海,禁止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
杭州,社区人员蹲点监控音量,或将跳舞居民汇集到学校礼堂、附近公园等地。
长春,聘请社区体育健身指导员,对广场舞噪音进行监控。
浏阳,各方签订广场舞公约,规定时间和地点,若违反规定,执法部门可以罚款和没收工具。反正各村有各村的高招,这一点我是坚决支持的,针对广场舞,很难指望说国家出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不能什么事都找国务院。各个城市如果能够出台属于自己的地方性的法规,或者说限制的条款,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很好的制约,双方可能就会找到一个妥协的临界点。
接下来还是听一下专家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与和谐城市研究中心的副主任杨宏山。杨主任您好。
杨宏山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与和谐城市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
您看,刚才我说过广场舞这事一方面应该存在,但是你的蜜糖是别人的毒药,你觉得想破解这里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最核心的应该是什么?
杨宏山:
对这个问题,我的基本看法还是以疏导,而不是说一味的采取这种管理和控制办法,因为我们知道任何社会都不能禁止老百姓跳跳舞,或者唱唱歌的这样一个基本权利。问题在于我们现在的城市的小区,不能给人民的这些跳跳舞、唱唱歌,提供这样的一个有效的室内的空间,没有室内的空间,当然随着人们生活的条件的改善,当居住这个问题解决以后,人们就会有社交的需要,实际上广场舞也是一个中国式的城市生活的一种社会交往的表现的形式和现象。当室内不能提供的时候,这样老百姓就会通过广场的形式,通过室外开放的空间的形式。但是今天城市的发展,到目前为止阶段,确实室内的空间,除了商业性的这种空间以外,其它没有这种公益性的这些设施。所以在我们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今天看到,有大量的像广场舞这个现象。所以在这个时候,我想能够解决的一个办法,一个基本的思路,我更倡导并主张的还是通过居民自治的方式。刚刚像主持人您提到的,很多城市,通过社区介入的方式,通过小区内部的这样一种自治机构,包括居委会,包括业委会这种引导式的方式,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找到双方之间都能接受的方式,也许是解决这个问题当前阶段的一个基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