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就给这么一个收据。
■供热企业:总发票对整体,个人找物业要
■市地税局:物业应该开具代收取暖费发票
网上发票不靠谱,业主不要走“偏门”
昨日,本报“供暖进行时”专栏开通第四天,有关供暖话题大讨论持续升温。就收费问题,有不少读者还来电称,他们交取暖费,只能拿到收据;要求开发票却屡屡被拒。记者调查发现,每年供暖季,都有不少业主遭遇这一“窘状”,物业与供暖企业各有各理,由于取暖费发票难开,网上竟然还出现了“倒票大军”。
读者反映
交了取暖费 却拿不到发票
祥和公寓的朱先生去物业处缴纳取暖费时,询问是否能开张发票,好让单位报销。不料,对方却说只给收据,不开发票。事后,他一打听,小区建成这三四年间,不给开发票的事情,年年如此。这可难住了朱先生!他家今冬取暖费1600多元,“我要是交了取暖费,物业不给我开发票怎么办?”
家住联盟路一小区的张先生也遭遇这一难题。前不久,他去物业处缴纳今冬取暖费,物业仅给他开具了一张收据。“物业说,取暖费是代供热企业收取,他们没法开发票。”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收据代替发票”的现象非常普遍。每到供暖季,业主遭遇发票难开的“窘状”也是投诉热点之一。家住柳董庄小区、茗秀苑小区的业主缴纳取暖费后,也要不到供热公司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