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法官:王书金关在哪里,我要申请会见。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
我感到匪夷所思。这个案子已经到二审阶段了,上诉人变更羁押地点,你省高院尤其是主审法官,应该是很清楚的,而且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我。
但他当时告诉我:邯郸公安机关的看守所系统正在进行升级改造,王书金也可能会被暂时羁押到别的县……都是这种假设性的话,并不是给我一个准确的信息。
我只好认为,王书金还在广平县看守所。所以4月3日我去了,没有见到。
记者:看守所什么答复?
朱爱民:看守所有两种说法。监区里的看守人员告诉我,是河北省联合调查组的人把他提走了。监区外面的看守所老干警告诉我,是河北省高院把他提走了。
如果是河北高院的人提走他,我认为合理合法。
记者:如果是高院提走的,主审法官为什么跟你捉迷藏?
朱爱民:不知道。我不理解,他应该清楚。
记者:你再见王书金是什么时候?
朱爱民:今年6月份,法官通知我,案子可能近期再次开庭。这时候才告诉我,你可以会见王书金,他在磁县看守所。
记者:除了会见和查阅聂树斌案卷宗的困难,还有什么波折?
朱爱民:我总觉得,在现在的环境下,刑辩律师面临很多困难。想保持完全的独立性很难。
一个法治社会,对律师的重视程度,事实上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就像江平(著名法学家)老先生说的:律师兴,则法治兴。但从目前的状态来说,律师的作用和地位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律师权利的维护,不仅仅是一部《律师法》的问题,尤其是现在的刑事辩护,所谓的“抗辩式审判”有时甚至流于形式。因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没有写入三大诉讼法。
上了法庭,律师所用的这些证据,都来自于公检机关。律师自己去调查取证,面临的风险就很大。刑法第306条,就是高悬在律师头上的一柄利剑。
所以,我在聂树斌案的研讨会上说,什么时候把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郑重地写进三大诉讼法,并加以保护,律师执业才能有充分的法律保证。
记者:这个案子拖这么久,没想过去搞一些所谓“死磕派”律师常搞的“行为艺术”吗?
朱爱民:这就是个拼耐力的过程。其实这种煎熬不亚于在号子里的王书金。
这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这么拖?不仅仅是我存在这种疑问,每一个关注此案的人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为什么?
不接聂树斌案申诉,
也为规避风险
记者:代理这个案件,有哪些你印象深刻的人和事?
朱爱民:很多。第一,媒体人在“一案两凶”发生后,敢于发声,敢于揭示真相。
第二,司法队伍中,也有一批敢于坚持原则、主张正义的人存在。首先是广平县公安机关和广平、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对所有卷宗材料,一页不落地移送到法院来。这样,我才有机会接触到与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相关的一些资料。
因为在审查起诉阶段,一些与指控内容无关的材料完全可以不移交。如果这样,我就不会看到有关王书金对石家庄案的供述。那么现在,即使王书金要上诉,要坚持石家庄案是他所为,在基本材料都没有的情况下,我还是什么话都不能说。
第三,我也为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这么多年不屈不挠的为子伸冤深深感动。每次王书金案开庭,张焕枝和她的家人都来看我。
在那个年代的农村,犯强奸罪会使一个家族都抬不起头来。而且,还要因为王书金落网后河北方面的人为干扰,使案件一拖再拖,在这样的压抑和煎熬中生活这么多年,实在不容易。
她见到我,一再要我尽心尽力。而且也提出,希望我连聂树斌案的申诉也一并代理下来。
记者:她希望你既为活着的王书金辩护,又为死去的聂树斌申诉,这在法律上有障碍吗?
朱爱民:不合适。法律上虽然没有禁止这样做,但是两个案子有这样内在的联系,我不可能既为我们认为的真凶辩护,又为可能冤死的人申诉,从律师的职业伦理上讲,真的不能这么做。
但是,我也有一个想法:如果把王书金的问题搞清楚了,聂树斌的问题不自然就清楚了吗?当然,我不能两个案子都接手,也有规避风险的考虑。毕竟,这是十分敏感、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记者: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辩护律师要在法庭上拼命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犯下过检方没有指控的罪行?
朱爱民:每个被告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刑事辩护舞台上,大家看惯了为减轻罪责、无罪或者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所以这件案子,包括一些学者也讲,什么角色颠倒、什么乾坤大挪移。
上诉人坚持这件案子是他自己做的,恰恰没有被指控和认定。这种案子,在中国的刑事诉讼史上,我感觉可能是头一次。所以,对我来讲,也是个难题。
但是,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角度讲,我作为其辩护律师,我就只能围绕当事人的要求展开我的工作。
我知道包括司法界的人士乃至法学界的专家们,也有你所说的这种想法,这很自然。
记者:你不会感到有很大的压力吗?
朱爱民:作为律师,不应该太在意这些。
记者:家里人呢?
朱爱民:也跟我讲过,既不挣钱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呢?有这个时间,干点什么不好呢?
家人的想法终归是他们的想法,作为职业律师,应该遵循自己的职业准则。
记者:家人什么时候知道你代理的这个案子?
朱爱民:我的工作,一般不怎么跟家里说。以前他们也知道我代理这个案子,但我说得淡。
引起重视的是6月25日二审第二次开庭,因为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家里人也不得不关注。他们也确实是为我进进出出的人身安全担忧。
记者:怎么表现的?
朱爱民:总是问:去多久,什么时间回来,谁跟你一起去?
经过多年的炼狱,
他从魔鬼逐渐变回人形
记者:你认为,过去6年,王书金一直在等待死亡,却不知自己的死期。
朱爱民:对他而言,这是一个很折磨人的过程。二审期间,我会见他,他屡次表示,百思不得其解,“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么就不认呢?”
记者:他自始至终是在寻求一种精神上的解脱,而不是在寻求“免死”?
朱爱民:是。那么多的细节都吻合,有一些记忆不准确或者没记起来,但我们坚持认为事情还是他干的啊。
记者:你接受委托之后,跟王书金的家人接触过吗?
朱爱民:没有。以前与王书金生活在一起的女人在委托我的时候,就表示,孩子还小,不希望他们的生活被打扰到,给他们的成长留下阴影。这一点,我非常理解。
记者:王书金河北老家的兄弟姐妹,也没见过你吗?
朱爱民:从来没有。
记者:你怎么评价王书金?
朱爱民:借用网友的一句话:经过这么多年的炼狱,他从一个魔鬼逐渐变回了人形。
对我而言,尽管他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他始终不渝地坚持和承担自己的罪责,这不是常人能做到的。
用他自己的话讲,“如果不认这个事情,就算到了‘那边’,阴曹地府里冤死的人不得找我打架吗?我的灵魂也不得安宁。”
记者:有人说,你和彭思源接的这个案子是中国第一个为当事人的灵魂辩护的案子。
朱爱民:对一个个体的王书金而言,是这样。同时,我也认为这个案件的走向,有一种法治风向标的意义。
因为在中国,“一案两凶”这种匪夷所思的案件并不是这一个孤例。起码,还有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
王书金案的处理程序直接影响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会有示范作用,这是很明了的问题。
记者:王书金有没有向你提出,他想见的人,想做的事?
朱爱民:提出来过。他最想见的是他的女儿。另外,彭思源律师也问过他:“如果你的侄子或者你姐姐要来看你,你拒不拒绝?”
他并不拒绝。从他的表情上看,还是希望有亲人看看他。
但是,正像我在一审辩护中谈到的那样,家里人见到他,就像见到瘟神一样,避之唯恐不及。
记者:这会不会加重他人生最后的痛苦?
朱爱民:哎……怎么说呢?这种痛苦,可能他并没有很明显地表现出来。
记者:他所能感知的或许是人生最后的温暖,来自于你们两位律师?
朱爱民:既然做了他的辩护律师,在法律上的问题之外,能与他沟通、帮他解决一些心灵上的问题,也是应该的。
在任何时候,
都有坚持正义的人
记者:关于王书金案的说法中,有哪些是不真实的?
朱爱民:说王书金把聂树斌案揽在自己身上,是想浑水摸鱼多活几年,这种说法就是不实之词。
记者:有媒体描述,王书金强奸小母羊,你看到这样的报道,是什么感受?
朱爱民:我觉得可能有些人是出于义愤,有些人是出于抹黑。既然你王书金这个人已经是这个德行了,我多说一嘴也无所谓。但这种行为确实不可取。
无论出于怎样的目的,披露这样的信息,我总觉得很难受。
不管他以前是什么德行,退一万步说,他以前真有这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