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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辩护律师二审时河北曾有工作组劝王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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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右)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分析案情。 早报记者 鲍志恒 图

  早报记者 鲍志恒 发自河北邯郸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宣判,驳回被告人王书金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至此,跨越8年的王书金案一、二审程序宣告终结。

  宣判后,一直陪伴王书金走完全部司法程序的律师朱爱民,获得了接受委托以来的第一笔律师费——王书金亲手递给他的一瓶矿泉水。

  1994年,石家庄市西郊一块玉米地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并于次年被执行死刑。

  2005年,曾犯下多起奸杀案的“摧花狂魔”王书金在河南落网。他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

  2007年3月,王书金一审被判死刑,随后,他以西郊玉米地案未被公诉为由,提出上诉。同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王书金上诉案。

  此后,该案被长期搁置,直到今年6月25日,河北高院进行第二次审理。

  此次庭审中,检方提交了聂树斌案的部分证据,认为王书金关于被害人尸体特征、杀人手段、作案具体时间、被害人身高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实际情况不符,王书金并非聂树斌案的“真凶”。

  河北省高院的二审裁定也表示,虽然王书金能够供述出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现场的部分情况,但其供述与庭审中检察员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相关证据不符。

  面对检察机关并未指控的罪行,被告人坚称是自己所为,并为此上诉,以致中国刑事审判史上出现了二审法庭控辩双方角色换位的颠覆性“奇观”:律师极力证明自己的当事人曾经犯下过某桩强奸命案,而出庭检察员却拼命辩称,当事人并非该案的“真凶”。

  有人指责,辩护律师指控自己的当事人犯罪,炒作自己却颠覆了律师职业伦理;一些人怀疑,当事人和辩护人的行为,意在浑水摸鱼,拖延司法审判的进程,让身负多起强奸命案的“恶魔”继续苟活。

  在这场备受关注的审判中,朱爱民及其搭档彭思源,极少回应案情之外的质疑。10月17日,在该案已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之际,朱爱民接受早报记者的专访,详细披露了走过这场跨越8年的辩护之旅的心路历程。

  上诉不为保命,

  只求灵魂的安宁

  记者:你怎么代理的王书金案?

  朱爱民:“一案两凶”的出现,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我是在给河北唐山冀中监狱的李久明做无罪辩护时,认识了李久明的朋友纪桂林。纪后来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在职研究生班工作,我参加过培训班。通过他的介绍,我认识了最早接触过王书金案的媒体朋友。

  鉴于王书金家人拿不出请律师的费用,大家希望我来做这个“献血工程”。

  2005年4月20日,王书金案还在侦查阶段,媒体朋友带着当时与王书金共同生活女人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委托手续。

  当年5月初,我开始申请会见。在北京、邯郸、广平来回奔波了无数次,抗争了无数次,后来在无奈的情况下,广平公安才允许我会见。我第一次见王书金的时候,已经是9月17日了。

  记者:拒绝你会见的理由呢?

  朱爱民:就是不让会见啊。他们是不给你讲理由,不跟你讲法律的啊。我觉得最为恐怖的,就是某些执法者不跟你讲法律。这不就是老百姓骂人说的“职业流氓”吗?

  记者:见到王书金,第一印象是什么?

  朱爱民:第一次见他,感觉很木,不像那种眼睛里透着灵光的人。就是从最底层的农村走出来的人,负罪感在脸上就能表现出来。

  所以现在网友质疑说,王书金这么做,是想浑水摸鱼、把事情揽下来多活几年,我说这纯粹是无稽之谈。因为我和案件的一线侦办人员也谈过,他没有那个灵性。

  我问他,为什么以前不讲,而在索河路派出所治安排查的时候讲?他说,因为当时两个孩子都还小。

  他的一个朴素的想法是:我再多干几年,让孩子再大一点。

  记者:你知道他有多条命案在身,为什么还要接这个案子?你还能为他做什么?

  朱爱民:关于量刑问题,实际上他在第一次见我时,就意识到自己必死无疑,一直到现在。

  我接这个案子,第一是受和他在一起生活多年的女人的委托,第二是毕竟涉及“一案两凶”的问题,查清这个问题,往大了说,也是在矫正中国司法的方向。

  往小了说,尽管只有小学毕业,王书金也知道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么多年坚持这个事是他干的,不可能让别人替他背着黑锅,替他承担罪责。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算死了,下了地狱,心里也不踏实,灵魂也不安宁。

  记者:所以,你是为他灵魂的安宁而辩护?

  朱爱民:查清事实和真相,按照法律规定展开工作,是律师的本分。

  从另一个角度说,因为你的工作,能让你的当事人心安理得地承受法律的制裁,从灵魂上得到解脱,也算一种贡献吧。

  如果他的事情能够得到认定,从而澄清聂树斌案,也是一个很大的社会贡献。因为,他最后的行为,可以唤醒那些曾经犯下过罪行的人,勇敢地去面对和承担自己的责任。

  这个意义,超越了案子本身的法律意义。为他辩护的价值,也远远超出了这个案子本身的价值。

  记者:但是从辩护策略的角度,大家都认为,你们的辩护,是想通过强调他这样做是“重大立功”,意图使他保命。

  朱爱民:在这个问题上,我和王书金本人的想法高度一致。即使是有自首情节、即使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即使在量刑上具备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数条命案在手,最终量刑,也难逃一死。

  王书金对此早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他屡次跟我说,“朱律师你放心,我的刑我自己已经量过了。”他上诉,不是为保命,只是为了灵魂的安宁。

  记者:就是说,虽然重大立功并不足以使他免死,但是仍然应该使他的“重大立功”得到认定,以彰显本案的法律和社会意义?

  朱爱民:唯有如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他有罪,罪无可赦,难逃一死;但如果他也有功,绝不能因为功不减罪,就不去认定它。

  法律的公正,不只是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也应当体现在司法审判的每个细节、每个阶段。实际上,过程的公平、公正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听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王书金沉默了很久

  记者:王书金拿到起诉书,没有指控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当时,他什么反应?

  朱爱民:他说:“我也不理解,这件事我已经说了好几次了。他们为什么不指控?”

  他问我,“朱律师,你看这件事怎么办好?”我说,你既然有想法,就应该由你自己在法庭上去说。

  记者:王书金什么时候知道聂树斌的存在?

  朱爱民:我第一次会见他时,告诉过他。

  记者:你跟王书金说,这个案子已经有一个人被认定为“凶手”,还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朱爱民:对。

  记者:他听到了,什么反应?

  朱爱民:他沉默了很长时间。

  记者:这些年,王书金有没有一些阶段性的变化?

  朱爱民:有很明显的变化。我第一次见他,他的语言表达土味十足。现在,你看他在庭上说的话,逻辑条理和法律知识,以及对自己问题的认识,和过去比,判若两人。

  我记忆很深的是,我和王书金见面,很多次都提到作案现场的位置,特别是遗留物问题。尤其是媒体提到的现场遗留的一小串钥匙,不是亲身经历的人,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王书金还是保持着非常清晰的记忆。

  一场审判中断6年,

  究竟为什么?

  记者:二审没有认定这个案子是王书金所为,这在你预料之中吗?

  朱爱民:是我预料到的,不是我所希望的。

  一审时,我就在法庭上说,作为辩护律师,我没有权利和理由指责我的当事人犯罪,但这件事不会因为我们不说,就不存在。

  记者:二审为什么要拖这么久?

  朱爱民:2007年7月31日二审第一次开庭之后,我跟主审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当时主审法官刘志廷也承诺,如果二审结果出来,会第一时间通知我。

  一直到今年4月初,我没有见过王书金,没有关于他的任何信息。我跟法官都有电话沟通,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给我的答复永远都是:案子还在审理之中。

  记者:一场审判无故中断6年,在你的执业生涯中,遇到过几次?

  朱爱民:绝无仅有。

  记者:你怎么理解?

  朱爱民:无法理解。

  再次开庭之前,网上有消息说,王书金已经翻供了。此前,更有传言说,王书金被秘密处决了。

  今年3月末的一天,我正在午睡,接到媒体朋友的电话,说王书金失踪了,我感到很惊讶。下午一上班,我马上拨通主审法官的电话,刘法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员刘志廷)调侃我:朱律师,你都资深律师了,还信这些啊?

  尽管本能上不相信,但实话实说,我心里还是不踏实,毕竟我没亲眼见到我的当事人。何况这个案子社会关注度这么高,我不敢掉以轻心。

所以4月2日,我就来到河北省高院,问主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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