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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重病妻子携款失踪续:公安法院未受理报案

田副院长告诉记者,考虑到张家人在取证过程中的困难程度,他建议张母还是应当去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经公安部门受理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想到儿子母亲忍不住掉下眼泪。实习记者史晟全摄 

  -律师:谁该为曾经的爱情“买单”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刘星律师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12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被害人报案后,在法定期限内应明确做出是否立案的意思表示。如果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给被害人或其家属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而后被害人可以就公安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当地检察院申请复议,由检察院审核公安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否成立。

  如果不成立,则由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成立,就由检察院向被害人或其家属出具不予公诉的书面告知书,然后被害人或其家属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向永年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进而维护自被害人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刘星律师建议,张家人应该首先到此前接受报案的永年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询问事件进展,并询问对方是否就此事立案侦查,如果警方给出的结论是“不予立案”,那么应当为张家人开据《不予立案告知书》,拿到该决定后张家人可以继续向当地检察院公诉科申请针对警方的《不予立案告知书》申请复议,公安部门在向检察机关交付不予立案决定理由后,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理由判断不予立案理由是否成立。

  如果理由成立,永年检察院要给张家人出具《不予公诉告知书》。最后,拿着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出据的《不予立案告知书》和《不予公诉告知书》,张家人可书写自诉状,向当地法院申请自诉。

  对于此起事件中公安部门和法院给出的结论。刘律师认为,这起事件中并没有司法“盲点”,也不会出现张家人眼中“有冤无处申”的局面。只要张伟亲属按照法律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相信该事件一定不会成为“无头案”。

  -网络:网友热议期盼妻子“微微”早日回家

  随着新闻报道的延伸,网络中也掀起了不小的热议。大家在同情张伟一家悲惨遭遇的同时,也开始就微微的行为展开讨论,究竟其中存在怎样的隐情才使得年轻母亲抛夫弃子人间蒸发?夫妻之间的情感是否真的难以经历困境的打击?一时间该事件成为各大网站、论坛网友跟帖的热门话题。

  网友“铁真红”在跟帖中写到:“心中无爱不说爱,心中无恨恨不来,结婚是为了什么?所谓的夫妻本是同林鸟的说法,根本就是个谬论,但如此多的人还信奉为真理,好好的善待自己的另一半,无论疾病贫困都不离不弃,这才是为人夫为人妻的道理,今天你抛弃了对方,下次一定有人抛弃你,这个轮回无人能逃离”

  网友“多大的故事”称:“不敢说自己品行有多棒。我也是2006年结婚的,结发夫妻万死我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而网友“风中红叶”则表示:“也许女方真的有什么难言的苦中吧。病人会头疼欲裂,呕吐,癫痫发作,神智不清,失忆,痴呆,大小便失禁,丧失一定行为能力,在极度痛苦中求生。家属会承受感情痛苦,财务压力,体力上的疲惫,每天的暗无天日。一场没有胜算的长跑,天天往无底洞里扔钱。也许对于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来说现实的确太过残酷,残酷到她一时难以接受才选择逃避的。但是怎么说丢下重病丈夫和女儿的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期盼微微早日回来吧。”

  17日,一名自称微微亲友的男子找到本报,希望不再关注他们的家庭问题,在经过记者的耐心解释后,该男子表示在这件事情上身为妻子的微微做法欠妥,作为亲友他们也将劝说微微正确面对此事,找出解决目前局面的办法。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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