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否认故意引爆 律师做无罪辩护
冀中星是故意引爆爆炸物、还是过失行为,成为此案争议的焦点。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冀中星自辩称不是故意爆炸,去首都机场也是表达个人诉求。冀中星称,案发当天,当机场民警到达后,他怕民警抢手里的爆炸物,所以把爆炸物倒了个手,之后就发生了爆炸,他不是故意引爆的,自己的行为是过失行为。
冀中星还表示很后悔,有事情不应该以危险的方式,而应该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
庭审中,刘晓原、李方平两位辩护律师为冀中星进行了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冀中星引爆爆炸物,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也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因此,冀中星既不构成爆炸罪,也不构成过失爆炸罪。
刘晓原辩称,冀中星携带炸弹去机场,不是想自杀,也不是故意引爆炸弹伤害无辜,而是在倒手过程中不小心引爆了炸弹,“他没有在人群中引爆,反而喊着让旅客和警察离开,足以证明这个说法是可信的。”
冀中星东莞致残案复查尚无结论
根据冀中星的说法,去首都机场是为“东莞致残案”表达个人诉求。冀中星自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左右,他开摩的拉客经过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和其所拉的客人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并致其下肢瘫痪。此后,他多次投诉无果。在诉至法院后也因没有充足的人证物证而败诉。
爆炸案发生后,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冀中星反映被治安队员殴打致伤问题的情况通报。根据该通报,事发时,冀中星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行驶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附近,与在路上巡逻的治安队员陈汉华、陈梅庄发生碰撞。陈梅庄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伤,陈汉华被摩托车撞上,与冀中星及乘客龚涛三人倒地,并相继受伤。
东莞厚街公安分局称,由于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的情况,故该案仍在调查中。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东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已调出当年的案卷,组织法官进行核查。
另据《新京报》10月12日报道,冀中星的律师表示,复查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至今仍无结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