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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王书金供述与聂树斌案关键情节存重大差异

昨日,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二审宣判。河北省高院在裁定书中认定,王书金不是聂树斌案真凶,但认为检方提供的聂树斌案证据在形式上存在瑕疵。而王书金原来多次供述和在二审的庭审供述中均未供出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这一关键、隐蔽性细节。

  关键词:被害人身高

  自称和被害人一般高 实则差20厘米

  被害人同事余某某证明,1994年8月5日下午4点半,陪同被害人到车间给自行车打气;被害人同事王某某证明,1994年8月5日下午5点下班后,到澡堂见到被害人洗澡。而王书金始终供述,当日中午一两点钟将被害人掐晕、实施强奸,作完案回到工地约两点左右,其供述作案的具体时间与证人证言明显矛盾。

  案件尸体检验报告和现场照片显示,被害人身长1.52米,尸体骨骼连接完整,尸体检验报告记载被害人的尸长内容客观,而王书金当庭及原来多次供述,被害人身高和其差不多。但经测量,王书金身高1.72米,其供述与被害人实际身高存在明显差异。

  关键词:外界信息源

  自称未听到风声 与实情不符

  检察员当庭出示证据,事发后数天内,被害人亲属、单位同事先后组织多人,多次在被害人上下班行走路线范围内寻找,先后发现了被害人衣服和尸体。

  发现被害人的尸体现场,距离王书金打工的工地100米左右,发现被害人衣服地点距离他所在的工地更近,且尸体及衣服发现地位于王书金打工期间中午经常活动的道路旁,王书金对上述开放现场周围的环境、道路等情况熟悉。

  且有证据证明,案发后警方曾向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该案情况,故辩护人所提王书金是在没有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指认现场的意见,与实情不符。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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